聯合報/ 記者 陳敬丰 、 趙容萱 、 陳俊智 /連線報導台中市府近年標售土地引發部分批評。市府規定土地超過100坪不可出售,改透過「設定地上權」的方式招商,保留土地所有權永續利用,目前共吸引超過31億元投資;但民間投資人反應較保守,認為政府須思考整體都市規畫,才能締造三贏。中市財政局指出,市長盧秀燕上任後明確規定,市有土地超過100坪不可出售,標準較中央規定的「500坪以上不可出售」更嚴;超過100坪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在保有土地所有權前提下,設定民間投資人的使用年限,年限一到,土地與建物還歸市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