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呂雪彗立法院去年底前通過環評法等《光電三法》修正案,讓光電業者哀鴻遍野,新法上路後,業者透露,每案平均大約需7年,比過去延宕2~3年,連銀行融資意願及IRR獲利都將受到影響。據悉,總統賴清德曾於去年11月底接見光電協會廠商,強調政府支持綠電發展態度不變,承諾今年底SEMI舉辦能源周會親自出席,以展現政府支持態度,並指示跨部會針對光電業投資障礙,盡力協助排除。環評法等《光電三法》上路,加嚴光電納管條件,在國家風景區、地質敏感區、重要溼地與山坡地、水面型等10類案場全面納入環評,山坡地大幅加嚴,與水面型光電都是5公頃或10MW、一般地面型40公頃或40MW即須環評,僅屋頂型與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下且供自用者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