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都計案過關 百餘地主受惠 禁建50餘年解套 節省38億元徵收費

中國時報 李忠一 、宜蘭

宜蘭縣政府推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盤點、檢討早期都市計畫中未徵收開闢的公共設施用地,建設處19日表示,具指標的「變更羅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案」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共檢討10.88公頃土地,節省38億元徵收費用、取得2.36公頃公園綠地,活化都市土地,實現還地於民的目標。


建設處表示,隨著社會型態改變,部分市場、學校、機關等用地已不符現況需求,加上保留地長期未徵收造成財政壓力,縣府遂啟動檢討機制,透過市地重劃、開發許可等方式,將部分閒置土地調整為合適分區。

檢討案從2017年起辦理公開展覽,19處都市計畫案陸續報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縣府說,其中具指標性案件的「變更羅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案」歷經9次專案小組會議,8月12日審議通過。

建設處指出,羅東案的地主因土地被劃作公共設施用地,禁建長達50餘年,房子老舊要修繕也有條件;通過內政部都委會審議,讓超過半世紀不能開發的土地得以解除限制,有100多名地主受惠。

建設處表示,羅東案檢討區內公共設施用地10.88公頃,其中8.13公頃採市地重劃方式,地主發回55%土地,取得2.36公頃公園綠地、0.06公頃道路用地;除羅東案外,「變更冬山(順安地區)都市計畫案」也審議通過,縣府後續將辦理公開展覽等作業,再報送內政部核定並公告實施。

建設處表示,羅東案取得的總面積2.36公頃的公園綠地,面積比羅東鎮公正國小還大,可開闢完整通學或人本步道、綠地,解決以往綠地步道沒辦法連貫等問題。

代理縣長林茂盛表示,19處檢討案經公告實施有3案,加上本次通過有2案,後續會督促建設處、地政處等單位積極配合內政部都委會結果補正,以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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