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外來人口移居多,房價漲勢穩定,桃園市都市發展局今年研擬「可負擔住宅」政策,有房價低於市場行情、只能回售給政府避免炒作等特點,但有學者憂心壓縮弱勢居住空間,也有民團示警應有嚴格控管機制,以免政策美意變調。
都發局局長江南志說,可負擔住宅主要照顧「有收入的年輕家庭」,讓他們能有以親民價格擁有房子的機會,不用租房,但也不允許有炒作牟取暴利的空間;目前持續與法規會、銀行端等單位溝通,會嚴謹訂定自治條例內容,預計年底完成府內審議後送議會。
桃園市政府為兼顧城市開發與居住正義,著手研議推動「可負擔住宅」,有別於各地與中央推出的社會住宅「只租不售」,可負擔住宅採取封閉市場買賣制度,讓民眾能以低於市價的行情買房,但未來要轉售只能回售給政府,避免居中有炒作房價空間。
可負擔住宅購買對象鎖定在年輕家庭,主要考量初入社會的青年,可先申請入住社會住宅,待工作存有積蓄或生兒育女想求穩定住所後,也能「買得起房子」。都發局換算合理房價,舉例夫妻年收150萬元,房貸支出占3成,可負擔房價落在每坪2字頭。
桃園市都發局目前規畫可負擔住宅房源,以航空城安置宅餘屋最快推出,或是公辦都更回饋宅,也鎖定中壢體育園區、機捷A20與A21三大整體開發區,要求開發商回饋。
針對桃園市研議推出「可負擔住宅」,房地產專家、政大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並不贊同,現在社宅量仍供不應求,應考量到弱勢優先,政府要先照顧好弱勢,再來顧及相對不弱勢的族群。他認為,可負擔住宅開發與販售,雖能有一定財務回收,但住宅成了私人化,相對來說就減少了社宅供給,形同剝奪了弱勢的權益。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說,國外包括新加坡、西班牙都有類似政府主導便宜販售的房子,台灣過去也有國宅、合宜住宅樣態,成敗關鍵在於制度管理。他不反對可負擔住宅,但不免讓人憂心「自治條例管得動嗎?」未來若有住戶向民代陳情或組自救會,又該如何應對?市府針對可負擔住宅政策,應有更清楚與細緻說明。
針對可負擔住宅是否壓縮弱勢居住空間?江南志強調,社宅與可負擔住宅是並行的,目前社宅都是舉債興建,可負擔住宅販售後就有收益進來,再投入社宅興建。社宅租期3年1期,續租可到6年,可負擔住宅實際上可填補「想買房」的青年或家庭需求。
江南志也說,自治條例草案還在討論中,持續與法規會、銀行端等溝通、討論讓條例內容更嚴謹完善,減少有心者鑽漏洞的機會,例如發現有違規出租,即懲處甚至要求回售,未來回售也會有公式推算合理價格,目標今年底完成府內審議後送議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