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報稅結束後 財政部提醒留意這兩大時程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今年辦理去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已經結束,但財政部提醒納稅人,報稅結束後,仍要留意兩大時程,包含網路申報案件應檢附文件上傳期限、帳戶提兌時間,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首先,財政部提醒,今年申報去年綜所稅案件,若透過網路(含手機)申報系統完成報稅的納稅人,如有應檢附文件尚未繳交,記得在7月10日前上傳檔案或寄送紙本,儘早交件才能早安心。

財政部指出,若是透過網路上傳,可前往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的附件上傳系統,但必須留意上傳規範,檔案格式限JPG、PNG、PDF,且檔案不可加密,必須是清晰可辨識,並與正本相符,若上傳張數較多,建議可掃描成PDF檔上傳,每戶上傳總容量限15MB。

而若是寄送紙本,應列印「附件寄送信封封面」及「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併同申報表中所列文件,紙本寄送至戶籍地國稅局或就近任一國稅局。收執聯可自行留存。

其次,要留意金融機構提兌時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綜所稅若採用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繳稅,將於今年7月10日零時起陸續辦理提兌,也就是說,納稅人務必在今年7月9日前,自行檢視結算申報所填報扣款的帳戶,並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提兌。

國稅局提醒,納稅人除注意須預留足額存款外,並應檢視所填報扣款帳戶等資料的正確性,若因資料填寫錯誤,如身分證字號、金融機構代號或帳號填寫錯誤等,或在結算申報截止日存款不足,造成無法提兌或提兌不足,國稅局將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並就未繳納稅款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舉例而言,納稅人李先生報稅時,以本人帳戶辦理委託取款轉帳繳納綜所稅,應自行繳納稅額5,000元,如該存款帳戶在今年6月30日餘額僅2,000元,且李先生在7月9日前未補足存款,導致提兌不足,國稅局將就不足金額3,000元填發繳款書通知限期繳納,並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財政部表示,今年綜所稅繳納期限雖因對等關稅衝擊,延後至6月30日,但各批次退稅期程維持不變,民眾在6月30日前採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可適用第一批退稅,今年7月31日就會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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