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地政處
本縣114年度「竹南鎮營盤邊段山寮小段」、「後龍鎮新港段埔頂、社腳小段」、「通霄鎮土城段」、「南庄鄉四灣段」、「銅鑼鄉老雞隆段」、「頭屋鄉頭屋段」地籍圖重測結果,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公告30日,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公告期間內,攜帶地籍圖重測結果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等,至轄管地政事務所公告場閱覽重測結果(竹南、後龍重測區位於竹南地政事務所、南庄重測區於頭份地政事務所、通霄重測區於通霄地政事務所、銅鑼重測區於銅鑼地政事務所、頭屋重測區於苗栗地政事務所),或至「重測便民服務查詢系統」查詢重測結果(僅限於公告期間開放,網址:https://cris-nlsc.moi.gov.tw/crishome)。
土地所有權人若認為測量結果有錯誤,除未依土地法第46條之2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轄管土地登記機關繳納複丈費,申請異議複丈。逾公告期間未經聲請複丈,或複丈結果無誤或經更正者,地政機關應即據以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