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
為保障租屋族權益、健全租屋市場,內政部除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甚至還進一步與財政部、金管會討論,運用租稅手段逼出全台逾11萬戶新建待售住宅。
內政部地政司指出,「租賃條例」修法重點包括「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等3項保障租屋族權益外,同時,增訂「租霸下車條款」。房產業者指出,倘若該條例修法三讀通過,又能有效讓新建待售住宅進入租屋市場,預期台灣的租屋市場不論透明度或是租客保障,則又往前邁一大步。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指出,各國實施租金管制法案後,租屋市場供給量皆持續縮減,供需失衡問題嚴峻,導致租屋族換屋難度提高,衝擊在所難免,很難期待台灣會是唯一例外,至於,租稅手段能否減緩供給銳減的影響,還需視方案內容而定。
即使「租賃條例」研擬進行修正,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認為,市場還是會有因應方式,尤其過去幾年預售屋買氣熱絡,必須先了解有多少比率是非自用,才能進一步對症下藥,引導非自用住宅進入租屋市場供給端。
先掌握非自用比率 才能對症下藥
高力國際不動產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表示,「租賃條例」俗稱租賃專法是2018年上路,上路後各類補貼措施制度誘因展開,從社會福利面出發,讓過去的租屋地下經濟問題逐步透明,也進一步平衡房東、房客的權責。
但這次四個改革開局是從市場面下手,尤其租期保障、租金漲幅等規範,很容易形成「市場干預」,更導致房東信心受損,進而影響供給端。另一方面,房東、房客本來一家親,但新政策的砝碼往租客那一端擺放,即便有租霸下車機制,恐怕也很難進一步誘導過剩的供給導向真正需求。
黃舒衛指出,尤其期待新建待售住宅轉為租屋市場供給端,這裡頭還包括業主裝修等資本支出投入,始達可租、可用階段,如果扭曲租賃關係,進一步削弱政策期望將供給有效轉向租賃市場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