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違章建築一樣要繳房屋稅,桃園市稅務局提醒,不少民眾誤以為違建既沒有使用執照、隨時可能被拆除,就能免報房屋稅,但這是錯誤觀念。只要是附著於土地、具備使用功能的建築物,無論是否合法,都屬房屋稅課稅範圍,民眾若未依法申報,恐面臨補稅與罰鍰。
稅務局說明,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只要建物具備屋頂、樑柱、牆壁等基本構造,且能實際使用,就應納入房屋稅課稅對象,舉例來說,常見的鐵皮棚架、車庫或頂樓加蓋鐵皮屋,即使未經建管單位許可、屬違章建築,只要有使用功能,也須依法申報房屋稅籍並繳稅,這類違建若作為倉庫、工作室或居住空間使用,均被認定具有「使用價值」,依法應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無論房屋是否合法,納稅人都應在建造完成後30日內,主動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若未依規定申報,經查獲將視為漏稅,除需補繳稅額外,還可能被處以最高兩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