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自主都更一條龍機制 明定管理機構資格、業務內容及監管方式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政府明年將力推自主都更新政策,內政部將修正《都市更新條例》,推出「一條龍」全案管理機制,明定全案管理機構的資格、業務內容及監督管理方式,協助地主自主都更,不用再與建商分容積。


賴清德總統、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拋出「自主都更」政策方向。內政部國土署表示,自主都更可能型態包含三種,第一是地主組織都市更新會擔任實施者,自行實施都市更新事業;第二是地主委託都更事業機構擔任實施者,代理實施都更;第三是政府機關擔任實施者,協助地主統籌辦理都更。未來推動自主都更,地主可自行籌資、主導更新計畫,不必與建商分攤土地容積,藉此提高民眾意願、推動老屋重建,並帶動內需動能。

據統計,台灣目前屋齡逾30年老屋超過550萬戶,長年更新速度緩慢,主要卡在資金來源與程序繁瑣。國土署指出,自主都更構想的核心,是讓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籌資實施重建,以改善自家與社區居住品質為目標,並區隔於一般建商為銷售獲利的開發模式。

國土署說明,現階段政府正研議修正都更條例,將自主都更制度化。官員解釋,關鍵在於,自主都更應以全案管理機制協助,民眾自主都更除前期同意參與意願整合外,尚需評估、規劃設計、權利變換估價、金融協助、工程發包、營建管理及地政登記等工作,需有全案管理專門機構協調統籌辦理,協助民眾落實計畫執行。因此內政部預計研議修正都更條例,明確規範全案管理機構資格條件、業務內容及監督管理方式,提升民眾信賴度及權益保障。

卓榮泰日前表示,這項新模式不僅有助提升居住安全與城市風貌,也能活絡營建、金融及設計產業鏈。

政府推自主都更一條龍機制 明定管理機構資格、業務內容及監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