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展開2050年淨零碳排的同時,碳捕捉、封存也是淨零的關鍵步驟,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17日指出,明年跨部會將啟動萬噸級的碳封存計畫,2029年開始灌注,期許2035年達成商業規模等級碳封存設施部署目標。
這項4年計畫由國科會負責技術研發、模型模擬以及地質監測方法開發,並提供科研經費;經濟部負責探勘,產業端的銜接;環境部則負責在《氣候變遷法》下研擬碳封存的相關法規以及監管機制,並建立驗證與合規的框架。
陳崇憲在出席PAS247國際發布會時,以「台灣邁向淨零的政策規畫與CCUS發展路徑」為題演講,提到從上個世紀末至今,全球已經有50座碳封存的設施,如挪威的北極光計畫以及日本的試驗計畫,都以鹽水層儲存為方向,其中挪威第1階段每年注入1.5Mt的二氧化碳,其中日本多震,試驗仍具挑戰性,而歐洲為古地質構造較穩定,為此挪威不但早已商業化,今年更開始大規模商業運轉,計有丹麥等歐洲多國送去封存場。
國內的4年期計畫,將從明年起就海域地質以及空間潛能進行評估,主要鎖定桃園、林口、雲林以南海域,2027至2028年展開硬體建設,包括封存設施以及監測系統,且持續與社會溝通、搜集意見,在2029年完成灌注規畫與場址設計。
陳崇憲指出,在2030至2031年就會開始長期的監測並進行穩定性評估,到2033年開始萬噸級注入運轉,並驗證規模化的安全穩健性,一直到2035年檢視結果,目標將擴展至百萬噸級的商業化規模。
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表示,國際上,碳捕捉與封存正逐漸從試驗性質邁入商業化,若台灣要進一步推展,應參照國際經驗,不論碳捕捉與封存是否為試驗性質,都應進行環評,並使相關資訊透明、公開,加強與當地居民溝通。此外,碳捕捉封存旨在達成國家減碳目標,二氧化碳來源須來自國內排放源,不應替其他國家的二氧化碳進行封存。
劉銘龍也指出,民眾對於碳捕捉與封存,常擔憂造成洩漏或誘發地震,儘管目前國際上幾乎沒有碳封存誘發有感地震的前例,但為確保安全,除了環評把關,政府也應有一套完整、嚴謹的選址規範,以及碳灌注、封存的管理及監督等配套措施。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總監趙家緯表示,環境部正在研擬碳捕捉與封存環評準則,也正在進行政策環評工作,經濟部應待環境部完成相關工作,再啟動灌注,使風險最小化。此外,考量到碳捕捉與封存的成本及有效性,建議應用於水泥、石化業等重工業,經濟部也應說明清楚具體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