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主選擇「留下房子」而非換屋
現行規定自1997年沿用至今,個人出售住宅若獲利超過25萬美元、合併報稅夫妻賣房獲利超過50萬美元,就需繳納聯邦資本利得稅,稅率依收入而定,最高可達20%,州稅另計。長期房價走高,導致更多屋主出售時的增值金額逼近或超過門檻。
住在舊金山東部郊區的81歲退休獸醫弗萊明(Duane Flemming)與妻子柯瑞(Chris Currie),清楚感受到這項稅制對退休生活的限制。他們住了41年的四房兩層樓住宅,如今有三間臥室已閒置,樓梯讓行動變得吃力。他們也不想花大錢翻新和維護房子。然而,房屋在過去40年間增值80萬美元,若賣出將面臨約3萬至6萬美元的資本利得稅。對於晚年收入來源有限的夫妻而言,稅後剩餘的現金可能不足以支應再購新屋,更別提還要考慮不斷上漲的長期照護費用。
弗萊明提到,在收入增加有限的情況下,只能更加謹慎作出財務決定。賣房雖可換到更符合退休需求的空間,但稅負壓力讓他們遲遲不敢行動。
留房給子女比賣房更划算
許多老屋主選擇持有房產直到人生終點,另一個重要原因是遞增課稅基數(stepped-up tax basis)制度。根據規定,資本利得稅只適用於繼承之後房屋增值的部分,從而免除父母在世期間房屋增值部分的稅收負擔。
對弗萊明夫婦而言,如果繼續住在目前的房子,等到他們過世後,子女僅需負擔繼承後的增值稅務,而聯邦遺產稅(federal estate taxes))只有當繼承資產至少達2800萬美元時才適用,遠高於弗萊明夫婦留給孩子的房屋價值。在這樣的稅務環境下,不出售反而是成本更低、對家庭整體最有利的決定。
空巢族換屋意願下降
全美房地產經紀人協會(NAR)的2025年報告指出,美國若有屋主在當年賣房,約34%會超過個人25萬美元的資本利得稅申報門檻,約10%則會超過夫妻50萬美元的門檻。過去幾年,隨著房價攀升,符合課稅條件的人比過去大幅增加。
有分析指出,若資本利得稅在實施時按照通膨調整,1997年設下的25萬美元免稅門檻,以2024年幣值計算,應約為49.6萬美元。換言之,門檻多年未調整,使屋主更容易落入須繳稅的範圍。
這些因素長期累積,形成所謂的閉鎖效應(lock-in effect)。尤其對空巢族而言,本該是透過換屋降低生活負擔的階段,卻因稅制考量而被迫停滯在原居所。
年輕人難買入更大坪數住宅
閉鎖效應進一步牽動整體房市流動性。老年屋主不搬走,讓本來可釋出的中大型住宅仍緊握在供給端,使年輕家庭較難買到適合需求的大房子。
曾在歐巴馬政府擔任住房政策顧問、現任城市研究所(Urban Institute)研究員的Jim Parrott指出,受影響的人數愈多,市場的卡住情況就愈明顯,「對於空巢老人來說,這完全是一個合理的決定,但從宏觀角度來看,這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卻是完全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