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修法挨批方向偏離 內政部:容積獎勵不是萬靈丹

中時 王千豪

內政部啟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法,草案重點包括「新增捐贈社會住宅及福利設施容積獎勵」及「稅負減免優惠」等措施,因沒有上調容積獎勵百分比,遭媒體社論指方向偏離。內政部今(9)天表示,容積獎勵不是都更萬靈丹,必須兼顧對地區環境之衝擊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之容受度,再視都市更新事業需要適度給予。

內政部表示,推動都市更新除了容積獎勵外,已宣布將擴大財務和專業支持等協助措施,包含初期健診、協力團隊、財務試算、法制諮詢等,就是要讓民眾更容易自行推動更新,共同協力改善居住環境,而不是只能依賴建商。此外,危老條例自民國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迄今,已達一定成效,惟老舊住宅數量仍多,除持續以鼓勵措施獎勵重建外,未來修法方向將推動中的老宅延壽納入法規體系,延長建物使用年限,強化居住安全,並提升建築機能與永續。

內政部說明,真正的更新戰略,必須同時處理「願不願意」、「能不能」與「安全不安全」三個層面的問題,面對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以及大量30年以上住宅老化的挑戰,老舊建築物如果沒有重建迫切性,透過適度的改善,即能符合生活機能,將有助於減少拆除與新建所產生的碳排與廢棄物。

因此,近期巡迴宣傳的「老宅延壽與機能復興計畫」,並不是要替代危老或都更,而是提供一條更務實的選項,協助還無法整合、或以高齡住戶居多的社區,先透過管線更新、立面改善、防水補強以及電梯與無障礙設施等高齡友善措施,兼顧高齡需求、社區韌性與減碳效益,讓高齡者樂於在地安養,也同時可以為未來重建預做準備。

內政部指出,面對人口結構變化,中央持續推動多元社會住宅政策,包括直接興辦社宅預留部分比例供婚育宅使用,另同時增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戶數,可有效調節空餘屋,同時配合老宅延壽,將在許多舊市區的老屋,經合理整修,也能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中。

內政部表示,當前國內面臨人口老化、少子化、房屋閒置、氣候變遷與極端天氣的多重挑戰,因此住宅政策必須與時俱進。老宅延壽與都更、危老是互補,而不是相互競爭;容積獎勵是工具,但不是唯一解方。未來,政府將持續統整興建社宅、鼓勵民間參與包租代管、推動老宅延壽與綠建築標準,並促進都市更新與土地資源合理利用,透過全面、彈性、多元且兼顧公平正義與永續發展的住宅政策體系,讓全體國人都能享有安全、舒適、永續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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