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示警:虛坪改革恐推升房價、妨礙都更

工商時報  蔡惠芳

內政部推動虛坪改革多時,較有共識的聚焦點為一般電梯免計容積、管委會空間將訂上下限。對此,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國聯合會認為,管委會空間以容積總容積1%為上限,恐過於僵化,應考量到戶數多寡。


至於停車位改為專有,在總成本、總價不變情形下,因銷坪減少,勢必導致單價提高,且將衝擊洽談整合中的都更危老案的「換坪比」、「共同負擔比」,建議政策應再集思廣益。

業者認為,房價不會因虛坪改革而下降,並可能因銷坪減少而推升單價,且適用新制大樓的單價恐將拉抬適用舊制的大樓、鄰近中古屋的單價,甚至產生外溢效應,因此對房市安定並無助益。

中華民國不動產建築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將一般電梯如同緊急昇降梯一樣不計入容積,回歸事務本質,公會會員較無意見;但有關管委會空間,隨戶量、使用型態不同,統一以總容積1%為限,將造成制度過於僵化。例如兩筆基地面積、總容積相同,但一棟規劃戶數較少的中大坪數產品、另一棟規劃戶數較多的小坪數產品,結果管委會空間卻一樣規模,顯不合理,恐將造成使用端的品質降低。

對於停車位登記問題,于俊明表示,法定停車空間除一般汽車停車位屬專用外,其他如無障礙汽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自行車位、裝卸車位、充電車位、垃圾車位、訪客臨停車位、共享車位等,不一定都適合當專有部分,如將法定停車空間調整為專有部分,則地下層面積何者可列為共有部分、何者可列為專有,都處於模糊與難以辨明情況,將造成契約與登記面積間極大差異,徒惹交易紛爭。

全聯會指出,老舊房屋住戶參與都更最關心的,一是「換坪比」,若因登記制度改變而將銷坪減少,對「保證坪數」的合建案,於新舊制度間,將產生極大差異,影響履約及審查程序安定性。再者是「共負比」,即共同負擔比,若於房屋單價不變的前提下,總售價將往下降,在施作成本不變下,共負比必然上升,將嚴重妨礙都更危老的整合。

業者示警:虛坪改革恐推升房價、妨礙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