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將訂辦法 設定地上權 輝達進駐北士科

中國時報 崔慈悌 、 徐佑昇

輝達公司將進駐台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18,台北市政府函請內政部層轉行政院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內政部14日表示,區段徵收開發後取得的可建築用地,與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情形不同,北市府如考量有予特定對象使用必要,得自訂辦法專案設定地上權。

北市府10日收到新光人壽來函,表示願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輝達,不過市府也強調,為避免新壽標下使用權後用於土地盈利,當初合約有規範若要轉移使用權,新壽必須先蓋好建物,因此目前狀況依照合約無法直接轉移給輝達。

至於新壽與市府是否能更改契約,讓T17、18直接轉移給輝達?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日前直言,契約可以修改,但如果修改後讓輝達或新壽因此獲利,就會有犯圖利罪的嫌疑。

台北市政府就北士科區段徵收範圍內取得的可供建築土地,擬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函請內政部層轉行政院,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予輝達設立海外企業總部。

內政部昨表示,區段徵收開發後取得的可建築用地,依規定,「國民住宅用地、安置原住戶或經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土地得以讓售」,與本案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的情形不同。

另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其餘可供建築土地,得予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同時於第6項規定「第1項第5款土地的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內政部指出,台北市政府如考量有專案設定地上權予特定對象使用必要,得於「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訂定相關規定後辦理。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昨晚收到內政部新聞稿,預計今天上午統一對外說明。

北市府將訂辦法 設定地上權 輝達進駐北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