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李智仁
文/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創新研究中心執行長、金管會金融創新法規調適委員李智仁
「藍色金融」(Blue Finance)是永續金融體系中的關鍵細分領域,專注於籌措資金以保護海洋生態、促進水資源永續利用及推動永續海洋經濟(Blue Economy)。伴隨2026年全球對氣候韌性(Climate Resilience)與生物多樣性更加重視,藍色金融將從邊緣議題轉向主流金融決策。
從意義上言,藍色金融不僅是「綠色金融」的延伸,更強調水體(海洋、河流、湖泊)的健康與經濟活動的平衡,對於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第14項(SDG 14:海洋生態)及第6項(SDG 6:淨水與衛生)卓具助益。
落實藍色金融的具體作法包括發行藍色債券(Blue Bonds)、藍色貸款(Blue Loans)及債務換取自然(Debt-for-Nature Swaps)等,後者更常見於島嶼國家用以解決債務與環保的雙重危機。
鄰國日本將藍色金融視為實現2050碳中和戰略的重要方法,最為人所知的便是J-Blue Credit模式。J-Blue Credit是由日本藍色經濟(JBE)組織運作,主要針對紅樹林、海草床、海藻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進行認證並發行碳權,企業可透過購買本地的海洋碳權來抵銷排放並形成閉環。總體而言,日本藍色金融措施的參與者包含「政府或類政府機構」(如JICA及JBIC)、「金融機構」(如MUFG、SMBC及Mizuho)以及「民間企業與學術界」(例如利用強大的海洋科學技術,為藍色金融提供科學數據,降低投資風險)。
更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的藍色金融與「地方創生」(Regional Revitalization)已形成一種互補的戰略關係;隨著日本進入「地方創生2.0」時代,政府與金融機構正利用海洋資源的轉型,解決沿海地區人口流失與產業老化問題。諸多地方銀行例如靜岡銀行或十六銀行均願意提供專項貸款,支持漁民獲取日本海洋管理委員會(MSC)的認證,有助於讓地方水產品能以更高價格打入國際市場,進而提升地方利潤,藍色金融也不再只是單純的補助款,而是將「保護海洋」變成一種可獲利的生意,讓沿海地區能靠著守護自然資產自給自足,同時保存了重要的文化記憶。
金管會已在2024年底更新的《台灣永續分類指引》中詳細地納入了水資源保護、廢棄物處理(防止排入海洋)及永續航運等項目,作為金融機構的核貸基準。2025年7月環境部也審議通過了由海委會與農業部提交的「海草復育」及「紅樹林植林」二項海洋碳匯減量方法學,未來台灣的養蚵區、鹽田、閒置魚塭(如彰化芳苑、嘉義、台南、雲林沿海)將具備轉化為「藍碳存摺」的法律基礎,企業亦可透過資助這些復育專案,獲得自願減量額度(碳權),共好且雙贏。
如果藍色金融是「工具」,那麼對母親海洋的守護便是「初衷」,2026年1月17日聯合國《全球海洋公約》正式生效,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但政府已宣示同步接軌的決心,企盼攜手促成「30×30」目標(2030年前保護30%海域),保護無可取代的海洋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