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一樓有份!騎樓符合「這規定」 樓上住家都能減地價稅

地產天下  文/記者朱語蕎

大了近日有民眾反映,自家騎樓明明供大家走路,為什麼還要繳地價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事實上,騎樓用地若確實無償供公共通行,可申請減免地價稅,但若民眾將騎樓裝設鐵門、圍欄、堆放物品、擺攤或封閉供住家使用,因已阻礙公共通行,則不符合減免規定,無法減免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其地價稅減免標準並非全數免稅,而是取決於「騎樓上方建築物的層數」來決定減徵比例:

1. 騎樓上方無建物(如平房):騎樓用地免徵地價稅。

    2. 騎樓上方有 1 層房屋:減徵騎樓面積 1/2。

    3. 騎樓上方有 2 層房屋:減徵騎樓面積 1/3。

    4. 騎樓上方有 3 層房屋:減徵騎樓面積 1/4。

    5. 騎樓上方有 4 層以上房屋:減徵騎樓面積 1/5。

由於一般公寓或大樓的土地是全體住戶共有,因此不僅是1樓住戶,2樓以上的住戶若持有土地持分,同樣適用上述減免規定。

舉例來說,若有一棟5層樓的房屋,適用騎樓上方有4層以上房屋,減徵比例為1/5,其騎樓總面積為20平方公尺,某住戶的土地持分為1/10。該戶可申請減徵的地價稅面積計算如下:

20m2 (騎樓總面積)*1/5(減徵比例)* 1/10(土地持分) = 0.4m2

即該住戶之地價稅計徵面積可減少0.4平方公尺。

稅務局提醒,若住家騎樓符合上述減免地價稅資格,記得在地價稅開徵40日、每年9月22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減免,若逾期申請,則自次年度起才能開始適用。

 

不只一樓有份!騎樓符合「這規定」 樓上住家都能減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