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玠鋆 張國樑 / 綜合報導
針對先前房仲業者網內互打的「檢舉之亂」,內政部要求7月1日起開始稽查,對於已成交卻還沒下架的廣告,要求業者全面移除,否則最高可開罰30萬元。不過有專家認為,像這樣長年刊登的釣魚文,其實只是不實廣告的冰山一角,更舉例曾看過售屋網上轉了兩三手的物件,每一次銷售的文案都寫即將都更。地方地政局處也提醒,像這樣的案例,業者最好附上主管機關核定的都市更新計畫,否則一旦遭檢舉,恐遭開罰。
日前房仲圈掀起網內檢舉熱潮,內政部5月召開會議,針對已成交或委託銷售期間屆滿但未下架的廣告,要求業者全面移除,違者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開罰6萬元到30萬元,並從7月開始稽查開罰。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林家正指出,「為了輔導業者能依法進行廣告,如果是5月底以前,已經委託終止或者解除委任契約的案件,應該要在6月底以前移除相關的廣告,從7月開始的話,將由縣市政府依法進行查處裁罰。」
將屋況條件較好的物件長年刊登,誘使消費者聯繫後,再改推銷其他物件,像這樣的不實廣告俗稱「萬年釣魚文」。地方政府的地政相關局處也提醒,其實誠實廣告的樣態都有所規範。
新北市地政局地價科科長蕭湘君表示,「按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廣告和銷售內容應該要跟事實相符。那什麼叫做廣告不實?舉例來講,今天你刊登一個建物的面積,如果跟所有權狀登記的面積是不一致,這就是所謂的不實。」
房產專家舉例,標榜「近捷運」可能會被要求證明步行時間;「學區宅」也應附上學區劃分證明;若強調「低公設」則可能要提供建物謄本佐證,甚至連「即將都更」都要附上主管機關核定的都市更新計畫。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表示,「我過去曾經看過有一些老公寓的物件,它已經在售屋網上轉了兩、三手,每一次銷售的文案都寫即將都更,但是有一種情況還是持續存在,就是把車位的坪數跟價格,灌在房屋單價裡面來壓低房屋單價,讓消費者誤以為自己買到便宜的房子。」
專家建議,將含車位的價格特別標註,但也透露,實價登錄網上仍可看到部分的地方政府,揭露的房價也是包含灌上車位後的單價,呼籲政府跟主管機關應該帶頭做起誠實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