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即將展開 綜所稅申報留意兩大變動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即將展開,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6)日提醒,今年申報綜所稅有兩大變動,首先是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高至18萬元,有助長照家庭減稅;其次是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至21.3萬元,對多口之家而言是減稅利多。

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經理林信行表示,立法院已經修法,將長照扣除額從每人12萬元調高至18萬元,並自去年上路、今年5月申報適用。

其次則是基本生活費調升為21.3萬元,林信行表示,財政部每年會參照主計總處公布的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並按中位數60%計算基本生活費,財政部已公告,2025年申報綜所稅,每人享有基本生活費21.3萬元保障不課稅,較2024年增加3,000元。

也就是說,若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總額,即21.3萬元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超過納入計算標準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差額部分還可再自申報戶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以一個五口之家為例,其成員包含一對夫妻、一名就讀大學子女、一對未滿70歲的父母,五人合計基本生活費為106.5萬元。

接下來計算全戶的免稅額、扣除額,五人免稅額合計48.5萬元(9.7萬元*5人),選擇標準扣除額26.2萬元,另有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萬元、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15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5萬元,免稅額加扣除額合計97.2萬元,與基本生活費相較,還有9.3萬元差額,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

另外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經理張啓晉則提醒,財政部已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針對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親屬財產的課稅機制進行調整。

張啓晉表示,修法後被繼承人在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配偶財產,在併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後,將依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率計算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可避免出現繼承人「未受益卻需代繳稅」的情況。

舉例而言,若父親過世時課稅遺產總額5,000萬元,當中包含死亡前二年內贈與母親的1,000萬元,占總遺產20%,若整體遺產稅額為200萬元,則依受贈資產占遺產總額比率計算,母親需就受贈部分負擔20%、即40萬元遺產稅。

5月報稅季即將展開 綜所稅申報留意兩大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