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錫賓
所有的金融創新,大概都是為了改善現有金融運作的缺陷,但現實不如理論完美。以「去中心化」宣傳的比特幣,從生成後到受廣泛注意時,至少已生成千萬枚,其中不少是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形成另一種「中心化」;而後到的RWA(Real World Assets;真實世界資產)商品,雖希望突破虛擬與實體的界線,卻還是充滿著不確定性。
將現實生活中的實體資產或金融資產(如貨幣、房地產、債券、黃金、藝術品等),經由區塊鏈技術等進行「代幣化」(Tokenization),產生了RWA商品。這一定義顯示,RWA商品是連結「傳統金融」與「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橋樑,譬如:直接連結美元等各國貨幣的穩定幣,像USDT(泰達幣)等,就是最廣為人知的RWA商品。
RWA把實體資產證券化,用區塊鏈發行,分割成極小的「可投資單位」,而且能夠24小時、無國界交易,理論上能讓鏈上的資金能投資實體經濟,而實體資產的交易也能享有區塊鏈的效率,多方得利。可是即使交易紀錄、轉移過程,都由分散式帳本保障,具有高度透明性與不可篡改性;然而,風險並未減少,RWA無法用區塊鏈證明背後的資產為真,實體資產也依舊受制於法律、契約與人為執行。
在虛擬世界,「程式即法律」;而實體世界的法律,則依賴制度與執行力。投資人購買RWA資產,代表在區塊鏈上持有一定比例的該資產,但其底層資產仍由傳統託管機構持有;因此,RWA並不是單純的資產代幣化,而是「兩套制度的疊加」。這種疊加在平穩時期看似互補:區塊鏈提供效率,傳統金融提供信用支撐;然而,在遇到市場劇變時,發行公司及法律文件更為複雜,風險更難看懂,投資人更不易突破虛擬交易與實體市場的迷霧。
就像其他由幣圈新創的金融商品一樣,RWA的參與人也尚以幣圈居多。除了過往對加密貨幣暴漲暴跌的印象外,投資人的不信任仍是主因。虛擬貨幣雖是從法律未及之處趁勢而起,卻有法律保護不足的隱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全球推動RWA最積極的監管機構之一,並將其納入現有的證券及期貨法等金融監管架構中,但也只能先透過技術標準的修訂與沙盒實驗來降低風險。
不管是對從事詐騙的歹徒或是想要改進交易效率與安全的銀行家,數位世界更有效率;然而,從叢林時代到穩定發展,終要有主管機關的介入。雖然加密貨幣最初的匿名特性,逐漸在合法證交所出現後消失,但不再有人關心。RWA也一樣,可能協助建立起全球資本市場的新基礎設施,卻也可能是另一輪金融泡沫的起點;法律規範、制度設計、監管能力與市場參與者的風險意識等,都在左右它的未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