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老屋政見 市府認為可行 建築師:先釐清空間使用權益

聯合報/ 記者 林媛玲 、 王慧瑛 /新北報導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拋出在老舊公寓增設電梯給一樓住戶補助誘因,引發熱議。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汪俊男認為,台灣對空間使用界定不像國外那麼清楚,是歷史共業,若政府能協助社區釐清空間使用,可帶來正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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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都更處回應,李四川所提的作法應該可行,很多一樓屋主確實礙於停車需求而卻步,但如何負擔或補助一樓車主使用車位、時間長久等細節,還需更深入研議。

汪俊男表示,通常老舊社區一樓空間可能被住戶當成自家庭院、停車位或其他用途,若要增設電梯,勢必影響一樓部分土地使用範圍,容易造成爭議。 一九九五年之前未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一樓空間幾乎是給一樓住戶「約定專用」概念,待管理條例出現後才提到基地是大家持分,若要增設電梯,勢必要改變一樓原本使用型態。


汪俊男說,要說服一樓住戶增設電梯難度高,恐面臨與當初設計條件不同,使用人又不同,有些建物有庭院,有些建築線沒退縮,連電梯都不可能增設,困難重重。


對免費提供車位或補貼停車津貼給一樓屋主方案,汪俊男說,若早期建築法定空地上有劃停車位,那就是住戶法定權利,現在為公共利益增設電梯,如同民主國家對財產權的保障與補貼,那就不算圖利。若原本不是法定停車位,而是類似占用或自行停放,就有不同層次討論,應在配套上取得平衡。


汪認為,住戶一樓空間使用涉及個案法律上條件,若是法定停車位要被政府拿來增設電梯,將影響住戶權益,政府要讓住戶減少在權利與義務上衝撞,設法解決歷史共業,釐清哪些是公有空間,哪些是個人主張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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