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昀慶
台灣高房價的根源不是捷運,是百年來缺席的住宅政策;塞車與通勤地獄的根源不是路太少,是私人運具治理的徹底失靈。住宅與交通的雙重私有化,共同壓縮了台灣人的居住與移動自由。要實現居住正義,答案不在擁護汽機車,而在推動兩個領域同步「再公共化」。
閱讀重點
Q1:台灣房價高漲,真的是捷運建設造成的嗎?
A: 不是。台灣社會住宅法源直到2011年才建立,比西歐晚逾百年;1989年無殼蝸牛運動爆發時,第一條捷運線都還沒動工。高房價的結構性根源是住宅政策長期缺位,導致居住選擇高度私有化與市場化。
Q2:沒有捷運的城市,房價就比較合理嗎?
Q3:機車真的是弱勢族群唯一的出路嗎?
你是否發覺,台灣的街道愈來愈擠、愈來愈不舒服?
根據交通部資料,2025年台灣汽、機車車輛數已經高於人口數;在這個地狹人稠的小島上,有著接近870萬輛汽車、1,500萬輛機車。平均每100人有102輛汽機車,與民國80年相比,我國機動車輛總數成長了1,476萬輛。
35年來,台灣從平均每兩人有一輛汽機車,到如今人人都晉升「有車階級」,但交通有因此變好嗎?
「無殼蝸牛」之後:住宅政策的百年缺席
近期,不少網路意見領袖將台灣房價高漲問題,歸咎於軌道建設與大眾運輸發展;事實上,高房價問題,導因於長期失調的居住與金融政策。
第一波台灣的高房價問題,早在1989年「無殼蝸牛」運動中浮現,當時,我國第一條捷運線甚至都還沒有動工。
1995年出版的社會科學重要著作《金權城市》,已研究台灣地方派系與房地產炒作的現象與機制,這比台灣第一條捷運文湖線通車(1996年),甚至還早了一年。
我國社會住宅的法源依據《住宅法》,遲至2011年才正式立法,較西歐許多國家晚了逾百年。
當其他國家20世紀初至中葉,就開始累積社宅存量;台灣則在法源缺失的100年間,由於長年缺乏政府提供的非營利居住選項,加上租屋市場環境不健全,民眾只能轉而購屋以求居住保障,社會因此形成「房地產是唯一穩定資產」的觀念。
此外,台灣住房自有率高達83.6%,卻只有2%社會住宅存量;加上央行長期低利率政策、區域發展不均等社會經濟因素(請參見《致富的特權》一書,2021年),可以說,住宅政策的長期缺位,使居住選擇高度私有化、市場化,才是台灣高房價問題的結構性根源。
這種私有化邏輯,並不只體現在住宅市場。根據2025年交通部的《113年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我國私人機動運具市占率為72%,北北基桃以外縣市更全數超過80%。運輸與住宅的雙重私有化、雙重治理失靈,才是台灣都市生活品質長期積弱的核心課題。
沒有捷運的城市,房價照樣飆
根據信義房價指數,2019年至2024年間,後疫情時代的全球貨幣寬鬆政策,進一步推升了2019至2024年間台灣重要都會區的房價;但漲幅最為驚人的新竹(+133.10%)與台南(+78.49%),都沒有市區捷運系統,其私人運具市佔比都高達80%以上。
除了北北基桃地區,台灣公共運輸的使用率普遍低落,但房地產市場同樣高度成長。「捷運三分鐘到家」這類建案看板,在沒有捷運的縣市,仍會被代換成「交流道三分鐘到家」等。
在台灣高度商品化的房產市場中,任何周邊條件——學區、公園、圖書館——皆可被轉化為建商的銷售論述。
私人運輸體制所建構的「無處不能到」環境,使得土地的可及性大幅擴張,連帶助長了「無房不能炒」的投機氛圍。這種交通與住宅相互強化的結構,才是推升房價的深層機制之一。
朝向公共運輸與主動運輸(步行及自行車)為主要出行方式發展,已是國際共識,也是實現交通安全與居住正義的前提。
汽機車所提供的移動「自由」,對受薪階級與通勤族而言,實為一種代價高昂的「假自由」。
研究顯示,私人汽機車90%的時間裡都是停放狀態(Shoup,1997年);這意味著,有極大比例的土地,包括室內、路邊,都用來存放這些私人資產。
尤其是停在街道巷弄的車輛,早已壓縮到單車騎士、行人、身障者、孩童與年長者的移動空間與權利(Litman,2007年)。
若將這些土地轉用於公共住宅、綠地、行道樹與自行車道,所創造的公共利益,將遠遠超過停放私人車輛的現況。
然而,面對這樣的結構性批判,最常見的反駁是:「機車是窮苦人唯一負擔得起的交通工具,你憑什麼要他們放棄?」
這個說法值得檢驗。事實上,機車使用者的社經背景相當多元——擁有多棟房產的房東,同樣可能以機車作為日常代步工具。
更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所得提升,機車使用者普遍傾向升級為汽車。
數據顯示,民國80年後,汽機車數量皆迎來爆發性成長(汽車增加626萬輛、機車增加850萬輛);來到2025年,機車佔車輛總數的比例從71.58%下滑至62.72%;汽車佔比則從28.42%上升至37.28%,成長8.86個百分點。
由此推論,只要財富許可,機車使用者仍會購買汽車的方向移動。
這一現象並非個人選擇的問題,而是道路環境持續惡化下的理性反應:當公共運輸無法滿足通勤需求,私人運具的升級便成為保障自身安全與舒適的現實出路。
因此,真正能夠改變通勤族處境的,不是在現有體系中尋求個人最佳解,而是推動社會住宅與大眾運輸建設普及——讓「不依賴私人運具」,成為真實可行的選項。
居住與交通的雙重「再公共化」,才是實踐正義的正途
筆者過去服務於地方政府,推動公辦都更及社會住宅,熟稔社會住宅相關政策。現階段,我國的社會住宅存量短期應從2%朝向10%進行邁進,並配合TOD政策,於大眾運輸場址附近提供充足住宅供給。
但筆者承認,台灣確實存在不妥當的軌道建設計畫。
部分地方政府偏好鐵路地下化、捷運與高鐵等土建工程,卻不願優先提升公車服務品質與大眾運輸市占率;財政條件尚不健全的縣市,也不應貿然興建捷運。
大眾運輸的重點從來就不在硬體,而在於完善運輸服務與體驗(Mobility as a Service)——兼具效率、舒適與環境永續,並能提升交通資料應用、培育專業駕駛人才,提供穩定就業機會。
台灣的交通未來應走向何方?
台灣是民主社會,政策目標不在禁止任何運具,而在於透過結構性引導,使選擇更公平、更永續。
我認為,應跟隨國際潮流,以朝80%大眾及主動運輸、20%私人運輸的目標前進。
如果要在2050年達成這項目標,每年我們需減少2%的私人運具,在2035年先達成公共及主動運輸、私人運具各半,並透過強力的引導策略,鼓勵民眾運用公共運輸及主動運輸進行日常旅行。
建設順序應由基礎做起:無障礙設施、人行道、單車路網、共享運具與公車系統的完善,繼而考慮地面輕軌,最後才是造價高昂的捷運或其他軌道建設。
這個願景若能逐步落實,我們可以期待,每年至少能挽救2,000個因為車禍而破碎的家庭、40萬起足以致殘或改變人生的受傷,並釋出6,400公頃(約等於200座大安森林公園、1,000座廣慈社會住宅),讓地狹人稠的台灣騰出更多空間給綠樹、植栽與孩子嬉戲的空間。
這樣的台灣街道,值得我們認真去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