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以買賣移轉,須評估子女財力與資金來源。欲協助購屋可採「逐年贈與現金」,善用每人244萬元免稅額累積頭期款,並逐年贈與協助繳納房貸,加速移轉。但需注意的是,過早將高價值不動產轉移至子女名下,可能引發子女不夠努力或過於安逸的擔憂,這點確實讓人難以抉擇。
贈與優點為分年免稅與相對較低稅率;贈與價值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價值計,常低於市價,可減輕贈與稅。然而,父母可能擔心過早贈與不動產會失去控制權,或擔心子女將來不孝順。為解決這個問題,建議採用附條件贈與,並以書面方式詳細記錄條件,以保障父母的權益。此外,根據房地合一稅的規定,若不動產是在舊制期間取得,買賣或贈與將使原本的權利用罄,未來子女出售時將適用新制計算房地合一稅。再者,買賣及贈與皆須繳納土地增值稅與契稅。
繼承最大的好處就是,靠繼承拿到的土地,可以不用繳土地增值稅跟契稅。而且,繼承人在將來賣掉房產時,土地增值稅會從繼承那天開始算起。另外,遺產稅有高達1,333萬的免稅額,還有許多扣除額可以用,比其他方法來說,繼承的稅負通常比較輕。跟贈與一樣,繼承房子的課稅基礎是用比較低的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如果繼承的房地產是在2016年房地合一稅實施之前取得的,繼承人可以自己選擇適用新制還是舊制。
將不動產透過繼承遺留給子女看似簡單,最大問題在於無法指定留給哪位子女。建議透過遺囑指定,並確保每位繼承人獲得應有的特留份額。否則容易引發繼承人之間的爭議,甚至可能走上法院。
在現代社會,信託逐漸成為財產傳承的熱門選擇。相較於傳統買賣、贈與、繼承等方式,常因分配不均引家庭紛爭。透過信託可生前規劃財產管理與運用,並依照個人意願進行精準的分配,從而大幅降低潛在的家族衝突。
信託的基本概念是委託人將財產轉移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依照指示管理和分配財產。信託的核心在於「意願」的實現。信託設計可依委託人的需求調整,除了財產分配外,還能針對受益人的年齡、教育等設定條件,使財產運用更具彈性,同時也能避免詐騙,保障資產安全。此外,信託成立時不必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透過自益信託,委託人無需繳納贈與稅。更進一步,結合遺囑和遺囑信託,繳納遺產稅後,仍可享有不動產繼承的相關稅務優惠。
無論選擇贈與、買賣、繼承或信託,稅務規劃絕非不動產傳承的唯一重點。更重要的是如何確保資產安全,並依意願將其傳承給後代。過早給予子女過於龐大的資產,可能反而造成反效果。面對如此複雜的決策,父母需要仔細權衡各種方案的優點與缺點,才能做出最適合自己的決定,確保不動產能夠按意願安心地傳承至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