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黃有容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風場消息不斷,經濟部長龔明鑫23日表示,目前正在招商的離岸風電區區塊開發第三期(3-3),選商制度已和過去有所不同,將更注重廠商執行能力。他透露,超過五家業者來經濟部拜會表達意願,3-4期最快將於明年推出。
繼德國EnBW、RWE、科理歐永續能源(CORIO)、西班牙BlueFloat Energy、Iberdrola後,法國電力能源台灣公司(EDF power solutions Taiwan)動向也出調整,簽約的離岸風電3-1蔚藍海彰化離岸風電計畫,今年2月向能源署提出公文、終止行政契約。
目前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3-2的風場中,3-1期五家剩兩家,3-2期五家獲選的風場中,只有三家簽約。
龔明鑫於經濟部業務會報會前受訪時指出,3-1和3-2選商時,改用了競標價,導致廠商零元競標,失去對財務能力與執行能力的辨識度,陸續也有些廠商發現財務可能遇到困難。他強調,尊重廠商判斷與決定,這些風場的容量只是移到下一期、也就是3-4辦理,由其他廠商來遞補。
龔明鑫表示,3-3選商以執行能力為主,包括過去經驗、財務能力,之後再看ESG承諾,3-3亦取消強制性國產化,他認為,這樣較能確保選出來的開發商能順利執行。已有至少五家廠商前來經濟部拜會。
龔明鑫對風電產業發展仍感到樂觀,他說,若3-3可在今年底前完成選商,最快明年3-4就可對外招商,並設定在2031、2032年併網。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離岸風電產業為資本密集行業,風場設置涉及融資相關議題,尊重國內外綠能開發商因應外在投資環境變化及商業模式考量,進行的全球投資策略調整,相關決策屬個別業者的投資布局規劃,不影響離岸風電設置目標。
能源署強調,已建立公開透明法規機制、盤點國內場址空間,並協調國發會,將國家融資保證機制由六成提高至八成、鼓勵公股銀行投入融資,同時透過定期管考機制,掌握各風場建置進度,適時提供必要行政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