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新制》房地合一稅「新算法」 今年5月報稅就適用

工商時報  傅沁怡

財政部修正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放寬股權價值認定方式,且舊股權交易可按舊制房地占比排除適用房地合一稅,今年5月1日報稅即可適用。

房地合一2.0明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的國內外營利事業股權,被投資營利事業股權價值50%以上由境內的房地所構成者,視同房地交易,股權價值判斷是以交易股權時被投資事業的境內房地價值為「分子」,「分母」則以該事業財報淨值或交易日資產淨值認定。

為使該比率計算更為合理,財政部增訂該事業若可合理客觀衡量其全部財產價值(例如會計師按實價查核簽證資料),「分母」得以各項資產時價總額認定。

且基於股權交易視為房地交易規定是自2021年7月起實施,房地合一稅適用於2016年以後取得的房地,因此放寬將股東交易2021年6月底以前取得的被投資事業股權(舊股權),其交易所得中屬該事業持有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地(舊制房地)價值占境內全部房地價值的比例部分,排除適用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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