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記者張瀞勻每年5月房屋稅開徵,不少民眾收到稅單後,才發現持有成本比想像中高。不過,並非所有房屋都必須照一般稅率課徵,若房屋符合特定條件,其實有機會申請免徵、減半徵收,甚至停止課稅。稅務單位提醒,房屋稅減免多採「主動申請制」,若未在期限內提出,可能得從下一期才能適用。
根據現行規定,民眾若房屋因焚毀、坍塌或拆除,已達不堪居住程度,可申請停止課徵房屋稅;若是遭受重大災害導致房屋毀損,也可依損害程度申請減免。其中,毀損面積達整棟5成以上者,可免徵房屋稅,若毀損面積介於3成至5成間,則可減半徵收。
近年包括地震、颱風及海砂屋問題,也成為民眾關注的減稅情況。稅務機關指出,若屬海砂屋、輻射屋等特殊情形,除需提出申請外,也必須檢附相關鑑定或主管機關證明文件,經審核後才能適用減免。
除了災損住宅外,部分具有公益、宗教、文化性質的建物,也享有房屋稅優惠。例如宗祠、寺廟、教堂等宗教用途房屋,若符合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且房屋為其所有,原則上可免徵房屋稅;慈善救濟事業、公益社團辦公用房屋,以及私立圖書館、美術館等文化設施,也有機會適用免稅。
另外,部分農業及工業用途建築,也列入減免範圍。像是合法登記工廠,若房屋供直接生產、倉儲或研究用途,可按營業用稅額減半徵收;農民使用的畜舍、農產品培育溫室、農機具倉庫等農業生產設施,也可免徵房屋稅。
近年不少老屋、歷史建築保存議題受到重視,政府也提供相對應稅賦優惠。依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者,可免徵房屋稅;若屬聚落建築群、文化景觀或史蹟,則可依地方政府規定,在一定範圍內減徵。
值得留意的是,房屋稅減免並非自動套用,多數案件都須由納稅義務人主動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且原則上須在每年房屋稅開徵40日前完成,也就是3月22日前申報,若逾期提出,通常得從下一期才開始適用。
稅務單位表示,民眾完成申請並經核准後,只要減免原因未變更,往後通常不需重新申報。不過,若房屋用途改變、所有權移轉,或原本符合減免條件的情況消失,仍須主動向稽徵機關辦理變更,以免後續遭補稅。
在房市持有成本逐步增加的情況下,房屋稅已成不少家庭固定支出的一部分。專家也提醒,除了留意自住房屋稅率外,若房屋本身符合災損、公益、文化保存或農工用途等條件,也可適度了解相關減免規定,避免錯失合法節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