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房產雲記者陳筱惠/台中報導
營建業今年初才因剩餘土石方管理新制上路,引爆一波「土方之亂」,如今又將迎來「光電之亂」。讓營建業者、開發商同時跳腳,也力喊政府,先排除住宅規範。
內政部已於2025年底正式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定未來新建建築物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必須設置屋頂太陽光電設備。未來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同樣適用,每20平方公尺屋頂面積須設置至少1KW(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新制預計8月1日上路,對此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蕭成忠說:「政策目的是配合淨零碳排與能源轉型目標,希望透過建築端增加再生能源發電量。但目前住宅產品屋頂空間有限,且需配置消防設備、水塔、機房等設施,實際可供設置光電板面積不如工廠、商辦充裕,若全面納入住宅產品,恐怕增加設計難度與施工成本。」
除成本問題,蕭成忠點出,中南部仍有不少透天產品,過去採用的都是「公照」,也就是說一大批透天建築使用一張建照,也同樣會超過1000平方公尺,但實際上在家家戶戶裝設太陽能板不僅面積小、功率低,對於民眾來說也是困擾。
另外集合式大樓的部分,蕭成忠也點出:「設備裝置,未來肯定要移交管委會,但對於使用者來說,後續還有維養問題,難道要建商認養嗎?在諸多面向上都不符合經濟、使用者需要。」
對此,台中市建築經營協會市場資訊主委白洪章認為:「目前收到的訊息是未來申請建照的新案將強制規定,實際上光電之亂會蔓延在2、3年後新建案售完落成,但這個也會牽扯到『使用執照』的申請,因此也盼國土署、能源部與業者商談,了解真正的運作後再執行,否則就如同土方之亂一樣,再演變一波光電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