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轉讓兒女「不一定要繳贈與稅」!國稅局揭合法節稅條件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隨著房價持續高漲,不少父母規劃將名下預售屋轉讓給子女進行資產安排。不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移轉預售屋,原則上屬於贈與稅申報範圍,但若子女確實支付價款,且能提出完整資金來源證明,經國稅局認定屬實際買賣行為,便可免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說明,預售屋在尚未完工交屋前,購屋人擁有的並非房屋所有權,而是向建設公司請求交付房屋的權利。因此,父母在交屋前將預售屋轉讓給子女,實際上是移轉「請求交付房屋權利」,依法屬於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移轉案件,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向國稅局申報。

是否課贈與稅 關鍵在付款證明

國稅局指出,若子女確實支付父母已繳納的工程款,並能提出銀行匯款紀錄、存款來源等相關證明文件,證明購屋資金來自自身財產,經審查確認屬實際買賣,即可免課徵贈與稅;反之,若無法證明已支付價款,或資金來源交代不清,即使雙方主張是買賣,也可能被認定為父母將財產無償移轉給子女,而須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舉例,王先生於2025年5月購買總價3000萬元的預售屋,至2026年5月轉讓給女兒小美時,已繳納500萬元工程款。雙方約定由小美支付500萬元給父親,並承接後續2500萬元價款直接支付建設公司。王先生在交易後30日內檢附付款流程及資金來源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報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案件,經審查後確認屬以自有資金購置財產,因此免徵贈與稅。

國稅局提醒保存金流資料

國稅局表示,近年預售屋轉讓情形逐漸增加,民眾若規劃由子女承接預售屋,務必妥善保存匯款紀錄、存摺資料及相關資金來源證明文件,以利未來向稅捐機關說明資金流向,避免因舉證不足而遭認定為贈與,衍生補稅甚至裁罰風險。

國稅局提醒,辦理預售屋轉讓給子女時,最重要的關鍵在於能否證明子女確實以自有資金支付價款。只要金流清楚、交易事實明確,並依規定完成申報,即可合法完成資產移轉,同時避免不必要的贈與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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