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開發1.3萬坪 實際只需621坪/台北大學台北校區BOT案被糾正

〔自由時報記者方瑋立、楊綿傑、翁聿煌/綜合報導〕

監察院昨公告糾正案及調查結果指出,國立台北大學(北大)位於台北市民生、建國校區的「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BOT)」案,以「產學合作」名義開發逾四萬平方公尺土地(逾一.三萬坪),卻僅提出六百廿一坪需求,實際使用有限,難以提供三峽校區師生使用。其中「校友會館」實為一般旅館設施,與「研究學術、培育人才」目的有違,教育部亦有審查監督不周、程序違失。

北大:BOT案皆依照促參法規定

對此,台北大學表示,BOT案皆依照促參法規定,經教育部同意授權辦理,並認定為文教設施,並無難以提供三峽校區師生使用及不符文教設施情形,校方未來將審慎依照BOT案契約內容執行相關事項,符合大學興辦目的。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陳冠穎表示會加強督導台北大學,要求建國及民生校區落實促參法精神,公共設施應以提供學校師生使用、推動產學合作及校內相關活動為主;另合江校區使用應依國有財產法規定,落實教育用途目的,也將請學校確實檢討使用狀況。

教部要求確實檢討使用狀況

監委施錦芳、范巽綠、賴鼎銘並指出,教育部對二案審查僅附專家意見請北大「參考」、「釐清妥處」,未待回應即草率核定為「文教設施」,程序失當。目前全國尚有九件國立大學BOT案,其中七案被認定為文教設施,更有四案興建「外賓住宿會館」,實際使用者多非教職員生,與教學研究無直接關聯,爭議不斷,教育部應釐清認定原則,嚴審類案。

陳冠穎說,教育部將邀請相關部會如財政部促參司及國有財產署等,召開審查會議並辦理實地會勘,透過行政審查機制,確保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過程中,能滿足學校校務發展所需,達到提升公共服務水準目的。

規劃開發1.3萬坪 實際只需621坪/台北大學台北校區BOT案被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