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雅玲
政府近年都更政策擬定擴大自主更新,鼓勵地主拿回重建主導權,對於相關政策規畫,業界看法分歧。在都更領域已逾25年的建築師陳肇勳,以過去參與多件自主更新案的實務經驗來看,自主更新推動著實不易,更需要地主自覺與決策能力,輔以公部門相挺以及專業團隊無私的協助,否則自主更新不見得就是一條好走的路徑。
陳肇勳早年在台北市建管處任職,當年曾核發林口社區,也就是水源第一期整宅、現今「水源麗景社區」的建造執照,這是他首次接觸的都更案。後來獨立創業接的第一件都更案,便是受邀參與東星大樓的災後重建工作。當時,重建案涉及失蹤人口法律宣告死亡以及繼承等複雜流程,直至二年後才成立更新會,同時又歷經發包營造廠倒閉、更新會改選訴訟等等問題,這讓他深刻體驗更新會運作的艱辛。
2008年,「水源四五期整建住宅」自主更新案也找上他擔任建築師。陳肇勳猶記初次走進水源四五期整宅,目睹狹小的居住空間,煮飯洗衣只能外推到外面的走廊,狹長的廊道上雜物堆積、兼放廚具、曬衣,仿若「貧民窟」般的陰暗景象。「沒想到台北市還有如此落後的居住環境。」他仍記得當時心境,心裡感到一陣難過,因而認為身為專業者應該協助當地居民改善居住環境。
或許過去任職公務體系的關係,其職責是為民服務,陳肇勳體認到在專業者眼中一個簡單問題,但對非專業者而言,或許難度如登天。「專業者應該要有服務社會的精神,不應只服務有錢的建設公司,就像醫生不能只看重症病患,感冒也要看一樣」,這讓他選擇以專業團隊身份參與自主更新。
成功要素至少達成三要素
水源四五期整宅是相當成功的自主更新案例。住戶175戶完成百分百同意,達成不用出錢、更新會分回三戶所售出的盈餘,又讓住戶分回現金。不過,這段歷程足足走了12年,期間還碰上營造廠逾期超過億元的罰款 ,更新會不能私解只能走上訟訴,這訟訴直至2024年才結束。
多年下來,除了水源四五期,陳肇勳也參與吳興街二期整宅自主更新。但他認為,自主更新其實並不容易,更新會成員雖然熱心服務但多為非專業人士,一路過程「跌跌撞撞」非常辛苦。若無專業團隊、或代理實施者介入,難以應對複雜的財務與行政流程。
以專業者立場來看,陳肇勳認為,自主更新成功至少有三大要素。一是居民的自我覺醒與自我決定: 這是最核心的要素。住戶有更新的迫切性,更新會有熱心、贏得信任的理事長擔任,此外更新會能夠運作做出有效的決策,像是房屋選配、選商與發包等重要階段皆能做出有效決議,而非僅開會卻毫無共識。
二是公部門資源的投入: 當年水源四五期整宅有台北市政府祭出政策支持,該案被列為市政會議重點關注個案,同時也突破行政程序,由主管機關主動配合排定會議時間,大幅提升了都更程序的效率,因此政府對都更的態度也是至關重要。
三是專業團隊的無私奉獻: 在更新案初期資金匱乏的情況下,專業團隊可能在無薪酬收入下,必須先投入專業服務,一路陪伴住戶往前走。當時的他參與水源四五期起心動念並非為了賺錢,而是基於一份服務社會的精神,直至後來都更希望濃厚,才開始有機會向住戶收取部分費用。
自主更新該在意不只是分回坪數
面對目前政府有意擴大自主更新,陳肇勳也以專業經驗提出五大點須留意,一是地主別只在意都更的「分回坪數」,卻忽略評估重建後建築品牌價值;二是衡量財務融資的挑戰;三是市場風險,不同於一般開發商依據市場需求推案,但都更重建是因「房屋老舊」而重建再推案,因此這塊區域供需情況如何需要另行評估;四則建議政府應針對更新會幹部開辦更新事務相關訓練課程,以加強自主更新之執行能量。
最後是地主最在意的分回坪數,過去自主更新與建商合建的分配條件差距較大,但現在兩者差距逐漸縮水,可能僅約 10% 到 15% 以內。
他舉例,簡單試算自主更新與協議合建兩者分配條件差異。以一塊300坪基地、興建SRC構造地下4層、地上15-18層的建築,假設更新後售價約150萬,初估發包營造廠約每坪32萬,還要加上都更規畫、建築設計、銷售及利息等管銷費用約占20%,因此重建成本估每坪38萬,換算成本占比約25%。而自主更新還須全案管理費用,若以市場大約行情約收取總銷售金額5%左右,整體成本費用來到30%,在財務收支平衡前提下,地主約可分回70%。
再來試算協議合建,目前的分配比地主對建商大約是55/45到60/40之間,地主分回55%至60%%,相較之下,兩者差距僅約10% 至 15%左右。
此外,對於推動自主更新,政府也應重視都更觀念再教育,地主應建立「使用者付費」觀念。都更不應僅追求「零出資」,而是將其視為資產增值與居住安全的投資,願意承擔部分成本才能縮短整合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