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社論
行政院16日公布青安3.0政策,除維持青安2.0(即新青安)七大核心內容不變,另外增加房屋總價、年齡和所得等限制條件,至於眾所關切的利息補貼則是採取逐年退場的方式過渡。綜觀青安3.0方案,可說是各方爭議下,不完美的最大公約數,但要破除青安迷思,根本之道還是要認清青安的本質重點是政策貸款,而非低利貸款,正本清源才能避免市場對青安的誤用。
青安貸款先前所以讓外界詬病有弊端,主要就是行庫和住宅基金提供利息補貼,讓市場忽略了青安是提供無自有住宅民眾可以購置人生第一棟房子的美意,只著眼在「低利」的糖衣,因此才使得政策貸款的方向愈走愈傾斜,已經從如何讓有需要的人可以得到協助,變成怎麼有效防弊才能不被想撿便宜的人利用,這除了失去初衷,也是很可惜且可悲的事。
當然,就青安政策一路的演進來看,政府也是在執行過程中一路學習和修正,以最早的青安1.0為例,原本並沒有提供利息補貼,之後是因遇到中央銀行連續升息,才由行庫自行吸收、補貼利率,以減緩央行升息對青安購屋族的還款壓力衝擊;之後青安2.0提高貸款額度、貸款年限和寬限期,其實也是在高房價環境下,替年輕人爭取以時間換取空間的合理舉措。
就青安政策本質是鎖定讓青年可以安心成家(購屋)的方向來看,不論是1.0還2.0其實都沒有什麼根本上的問題,且任何一個政策都不可能滴水不漏,因為政策的基本特性就是防君子難防小人,有人如果存心鑽漏洞,再嚴苛的條件,也都還是有機會可以找到破解之道。先前2.0的改為一生限貸一次和切結非自住追回利息補貼,其實可以說成功完善了防弊機制。
相較之下,青安3.0增加的各種條款,表面上是營造更公平和鼓勵婚育的貸款條件,實則政策一面對特定族群(如婚育)開較大的門,一面又在排、在防(像年齡、所得和房屋價格限制),其實反而讓政策落入很奇怪的思維,例如政策既想透過相關貸款鼓勵婚育,又怕被有心人利用,這種又給又防的矛盾心態,除了可能使政策進退維谷,也增加執行成本和難度。
最顯而易見的,就是本次青安3.0提高婚育宅的貸款上限,但是連財政部都直言,婚姻狀況不像是房屋是否自用或出租這類行為一樣容易判定,每個個案的情況可能有所不同。更直白一點來說,如果政府單純只是考慮鼓勵婚育而提高借款額度,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再把防弊的概念放進來後,問題就變得很複雜,這也是這次青安3.0的問題,即又放又收。
青安身為政策貸款,並不是購屋唯一的融資來源,而是提供首度購屋民眾多一點選擇,最好的情況是貸款人依自身的情況選擇貸款方式,例如有能力買豪宅的、年收入高者,其實找銀行申辦一般房貸時也有利率和貸款額度的議價能力,未必非青安貸款不可,問題就出在政府搞了個利息補貼後,持續強調市場最低利率,才讓人有政策羊毛不薅就是虧了的心理錯覺。
回歸到這次的青安3.0,利息補貼逐年退場絕對是正確方向,因為唯有這樣才能消除青安貸款從政策貸款被曲解為低利優惠貸款的迷思,遺憾的是,青安政策的核心思想,已從如何造福更多有需要的人,變成如何防止弊病,這是無奈也是可悲。
因此,本次青安3.0的各種新規,只能說是不完美下的最大公約數,距離各方對政策盡善盡美的期待,還有很大的落差;且比起政策擬定,後續執行上的各種問題才會是真正麻煩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