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 胡順惠 /即時報導
政府社會住宅政策將從直接興建進一步走向多元取得。內政部表示,中央與地方第一階段預計在2028年前再興辦3萬戶社宅,並維持2032年興辦13萬戶目標,未來除了政府直接興辦,也將透過都市更新分回、容積獎勵取得民間捐贈社宅,以及在地方整體開發區留設社宅用地等方式增加供給。目前全國已盤點64處適合區位,包括六都45處、非六都19處,後續將與地方政府合作開發,並評估引進民間資金。
截至今年7月底,全國累計提供超過24.3萬戶社會住宅,其中直接興辦社宅已達12萬6,656戶,包括中央7萬359戶、地方5萬6,297戶。內政部表示,接下來除持續直接興辦,也將擴大社宅取得管道,預計至2032年興辦社宅仍以13萬戶為目標。
國土署署長蔡長展表示,13萬戶社宅將透過直接興辦、都市更新分回、都市計畫回饋,以及大眾運輸導向發展容積獎勵等方式共同達成,希望加速擴大社宅供應。
其中,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自113年起與地方政府協商,希望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留設一定比例土地,作為社宅等公共使用,並推動整體開發地區社宅用地取得方案。經過兩年多盤點,目前全國已有64處適合區位,其中六都45處、非六都19處。
蔡長展指出,這些土地未來除了興建社宅,也可與地方政府合作活化及多元使用,例如部分空間導入商業使用或提供公部門使用,並可引進民間資金進行開發,希望透過公私合作加速社宅供應。
至於64處土地究竟能提供多少戶社宅,目前仍未定案。蔡長展表示,相關規劃目前仍在草案階段,後續要依各區域屬性、基地規模及地方需求進一步檢討,並與地方政府討論後再進行招商。
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表示,都市更新也是未來取得社宅的重要管道,目前《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相關修法已送立法院,期待立法院儘速審議,未來可進一步透過都市更新分回等方式取得社宅。國家住都中心過去已透過都更取得不少社宅,未來也可將部分住宅以婚育宅形式提供給青年及婚育家庭。
董建宏指出,另一項重點是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區,例如新北塭仔圳,過去部分土地屬違章工業區,隨都市發展重新規劃住宅區、商業區及公共設施後,開發過程中回饋公共部門的土地,就可進一步作為社會福利等公共用途。
目前規劃六都整體開發區原則上留設5%、非六都3%土地作為社會福利等公共使用,後續將與地方政府合作開發,可導入一般社宅、婚育宅等用途。至於實際興建戶數及配置方式,仍須視各地條件與地方政府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