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篇 1 –台灣都市更新的爭議核心–資訊不對稱、權力不對等以及利潤分配不透明
居住正義篇 1 –台灣都市更新的爭議核心–資訊不對稱、權力不對等以及利潤分配不透明
銳傳媒/台灣都市更新的爭議核心,往往在於資訊不對稱、權力不對等以及利潤分配不透明。當住戶被視為被動的「被拆遷者」而非「共同開發者」時,權益便容易受損。權益剝奪與建商主導,目前的關鍵爭點與住戶的自保方向:住戶「出資者」地位被忽視在法律定義上,都市更新(尤其是權利變換制)本質上是住戶「出資(土地)」與建商「出資(資金與技術)」的共同開發計畫。不公平點: 建商往往將其投入的「共同負擔」(如營造費、管銷費)極大化,而將住戶提供的「土地價值」極小化,導致住戶分配到的室內坪數大幅縮水。自保機制: 住戶有權要求公開預算明細。透過內政部都市更新入口網提供的資訊,可了解最新的法令規定,並可評估是否採取「自主更新」模式,自行找專案管理公司(PCM)而非全權交由建商主導。主導權喪失與資訊黑箱分配爭議: 許多建商在簽約時使用「合建契約」,內容往往對建商有利(如:車位分配權、樓層選位權)。參與權: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住戶可組織「更新委員會」。若對估價結果不滿,應在「公開展覽」期間提出書面異議,並參加各縣市政府舉辦的聽證會(以台北市為例)表達訴求。如何對抗「不公平」的關鍵環節選定估價師: 權利變換中的「價值評估」由三家估價師決定。住戶應爭取其中至少一家由住戶端推薦,避免估價師偏向建商。審閱期與專業諮詢: 絕對不要在資訊不明時簽署「合建意向書」或「同意書」。建議諮詢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等第三方專業機構,協助審視契約條件。容積獎勵分配: 容積獎勵是由政府給予的公共資源,住戶應確認這些多出來的坪數是如何在住戶與建商之間分配,而非被建商獨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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