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房網 記者陳韋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滿30年,台灣物業管理學會將於7月26日舉辦30周年論壇,適逢大罷免投票日,理事長郭紀子指出,相關條例是台灣居住安全與社區治理的基石,許多內容卻已不符時代需求,修法刻不容緩。他強調,「公寓大廈住戶集中、關心公共事務,應成民主社會選民溝通的首要對象,未來城市治理不能忽略這股龐大基層力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於民國84年上路,今年已屆滿30周年,成立目的是為強化公寓大廈的管理維護、提高居住品質、規範住戶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並進一步促進城市治理、社區營造、安全韌性等多方向發展,然30年來雖修法6次,仍有諸多不足,且各縣市府遇到相關問題時執行力也不一,導致許多社區運行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