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即時 謝明俊苗栗縣政府推動「還地於民」,經提報內政部審議「變更三義都市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6月30日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通過,共有17處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未來正式發布實施後,將透過整體開發方式取得約0.10公頃綠地、0.15公頃廣場兼停車場及0.16公頃道路廣場等公共設施,並新增約0.79公頃住宅區及0.32公頃商業區,提供更具彈性的土地利用空間。
苗栗縣三義鄉公設保留地通盤檢討案通過後,成為繼苗栗市、竹南鎮、頭份市、大湖鄉及各特定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後,再一項完成中央審議的重要成果,展現縣府持續推動土地正義、保障人民財產權及活化都市發展的具體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