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綠金新浪潮!農地種電真的能年收百萬?一篇文看懂申請、優缺點與風險全解析

引言:綠電新契機,農地變金地?

為因應全球**「 2050 淨零碳排 」的浪潮,台灣的「 綠電 」發展可說是如火如荼,其中最受矚目的便是太陽能發電**。太陽能發電除了可以倚靠建築物屋頂,另一種常見方式,就是利用大面積的平坦土地設置光電板。在台灣,最廣闊的平坦土地非**「農業用地」莫屬,因此我們經常會看到農田上鋪設著一片片閃爍的太陽能板,那正是我們所稱的「 農地種電 」**。

「農地種電」不僅是政府推動能源轉型的重要環節,對於農地地主而言,更是一個可能帶來豐厚收益的新契機。然而,這種結合農業與發電的模式,究竟是**「綠金」還是「隱憂」?它與廣義的「 農業綠能 」**又有何關聯?申請流程是否複雜?背後是否存在潛在風險與爭議?

本文將深度解析「農地種電」的方方面面,從定義、申請流程、百億貸款補助,到優缺點與爭議,甚至探討未來發展的可能性。我們將透過詳細的表格與圖示,帶你一次搞懂這股正在改變台灣農業地貌的綠能新浪潮。不論你是農地地主、對綠能投資感興趣,或是單純想了解這項政策,本文都將為你提供最全面的資訊。

💡在能源轉型的政策下,經濟部訂定 2025 年要達成再生能源發電量佔比 20 %,整體發電量比重最多(約 3.7 %)的太陽能目標在 2025 年達到 20GW,其中農業綠能需達到 9GW !這巨大的目標,正是推動「農地種電」等農業綠能政策背後的主要動力。

🌿 農業綠能是什麼?

「 綠能設施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定義,是指**「太陽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設施」。而「 農業綠能 」,則是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的規定,指在不影響農業經營**的前提下,於農業用地屋頂或地面上設置的綠能設施。

簡單來說,「農業綠能」的核心精神,就是讓**「農業」「發電」能夠「共生」**,在農地持續發揮其生產功能之餘,也能利用閒置空間或設施,創造額外的綠能收益。這不僅能增加農地地主的收入,也能幫助台灣達成再生能源的目標。

台灣的農業綠能主要可分為兩大形式,分別是**「屋頂型」「地面型」**:

  • 屋頂型:主要利用現有的農業設施屋頂,如畜牧場、農產集貨場、室內水產養殖場等,在其屋頂設置太陽能板。這類型的優勢在於不佔用農地平面,對農業生產的影響較小。
  • 地面型:則是在特定的農業用地平面設置太陽能設施,例如漁電共生、「不利農業區」及「低地力農地」,以及埤塘、圳路等水域空間。這類型的發電量通常較大,但對土地的利用與管理需要更細緻的規劃。

以下表格詳細羅列了各種類型的發電方式與發電量,讓你對台灣農業綠能的發展現況一目了然。

類型

發電方式

累計至 2020 年發電量

屋頂型

畜電共生

畜牧場屋頂上設置光電設施

1.302 GW

農糧儲銷設施

農產集貨及包裝場、批發市場、加工場屋頂設置光電板

0.343 GW

漁業設施發電

室內水產養殖設施的屋頂設置光電設施

0.057 GW

地面型

漁電共生

室外水產養殖設施利用立柱或浮筏方式設置光電設施

0.026 GW

不利農業區

經濟部公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內,無法經營農漁業土地上設置光電設施

0.297 GW

低地力農地

有土壤鹽化、水源不穩定等情形之農漁業土地上設置光電設施

0.042 GW

埤塘、圳路及水庫

農田水利署管轄的水利用地設置水域型浮力式或地面型光電設施

0.143 GW

2020 年 8 月累計總發電量

2.2 GW

2025 年欲達到農業綠能發電量

9.0 GW

GW 是什麼?

GW 」是「 Gigawatt 」的簡稱,中文念作「吉瓦」,屬於能源量詞。

  • 1 GW = 1,000 MW(百萬瓩)
  • 1 MW = 1,000 KW(千瓦,又稱瓩)
  • 1 KW = 1,000 W(瓦)

這通常用於描述全國年度發電量或預期發展再生能源的規模,是衡量發電規模的重要單位。例如,台灣的核三廠發電量約為 1.9 GW,而2025年農業綠能的目標則是 9.0 GW,由此可見政府對農業綠能的期待有多麼巨大。


🌱 哪些土地可以發展農業綠能?

農業綠能原則上只能在**「農業用地」**上設置。那麼,哪些土地屬於農業用地呢?根據現行法規,農業用地是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並供以下用途的土地:

  • 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 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了解了這些基本概念後,我們就能更清楚地認識到,並非所有土地都適合或被允許發展農業綠能。這也是後續討論「農地種電」爭議時,非常重要的一環。


農地種電是什麼?與農業綠能的關係?

「 農地種電 」,簡單來說,就是農地地主可以自己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或是將土地出租給專業的光電業者來進行發電。地主自發的電,除了可以自用,多餘的電力還能賣給台電,賺取額外收入。不過,由於自行賣電的行政流程較為繁瑣,大多數地主若想種電,通常會選擇與光電業者合作,由業者負責所有申請、設置與營運事宜,地主則收取穩定的租金。

那麼,「農地種電」與「農業綠能」的關係是什麼呢?

其實,「農地種電」可以視為**「農業綠能」中的一種「地面型」發電模式**。在我們前一段的表格中,所列舉的**「不利農業區」「低地力農地」**,這兩種在農地上設置的綠能設施,正是目前政府允許推動的「農地種電」形式。

這兩種區域之所以被選擇,是因為它們本身就面臨著農業生產上的困難,例如:

  • 不利農業區:指經濟部公告的嚴重地層下陷區,這些地區因長期超抽地下水導致土地下陷,早已不適合耕作或養殖。
  • 低地力農地:則是有土壤鹽化、水源不穩定等問題的土地,同樣不適合進行高效能的農業生產。

因此,政府的策略是「化劣勢為優勢」,讓這些原本產值較低的農地,透過設置太陽能板來發揮其經濟價值,同時達成綠能目標,這便是「農地種電」政策的核心精神。


📝 農地種電如何申請?農地種電申請流程!

申請農業綠能設施,首先需要區分兩種主要類型:「營農型」與「非營農型」

  • 營農型:指綠能設施的設置,必須以農業經營為主要用途,光電設施僅作為輔助,不能影響農業生產。例如,在溫室屋頂上設置太陽能板,同時溫室內部持續種植農作物。
  • 非營農型:指在經濟部公告的**「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中,不適合農業經營的土地上設置光電設施。這類土地本身已無法有效生產,因此可以更專注於發電。

這兩種綠能設施在可設置的面積上限上有所不同,但申請時都需要提交**「農業相關證明」**。以下表格簡單比較了兩者的設置限制:

綠能設施

可設置綠能設施面積上限

營農型(屋頂)

室內及植物環控栽培:不得超過屋頂面積 40 %
室內水產養殖設施、畜牧設施:無特別規定

營農型(地面)

設施總面積不得超過所坐落之土地面積 40 %

非營農型

設施總面積不得超過所坐落之土地面積 70 %

💡 申請流程大公開

申請農業綠能設施的流程看似複雜,但只要掌握好幾個關鍵步驟,便能順利進行。以下為詳細的申請流程,包含需要準備的文件與申請的單位。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一):準備農業相關證明文件

在正式向政府提出申請前,需要備妥以下證明文件,這些文件將會是審查機關判斷申請案是否符合規定的重要依據。

  • 申請人身分證明:證明申請者的合法身分。
  • 經營計畫書:這是最核心的文件。需詳細說明如何在設置綠能設施的同時,繼續進行農業經營,或證明土地確實不適合農業生產。
  • 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證明土地所有權與位置。若土地為都市土地,還需額外提供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設施配置圖:詳細標示綠能設施在土地上的配置位置、面積與比例。
  • 土地使用同意書:若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需取得所有權人的同意。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二):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備妥文件後,需向所在地的鄉、鎮、市及區公所或政府機關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這是確保綠能設施的設置,符合農業用地使用規定的第一步。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三):申請綠能設施的建造執照與使用執照

容許使用獲准後,接著需向建管單位申請綠能設施的建造執照使用執照。這一步驟是確保設施的結構安全與合法性。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四):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綠能設施容許

最後,根據設施類型,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綠能設施的最終容許。此階段需根據不同類型,提供不同的證明:

  • 營農屋頂型綠能設施:需檢附農業經營實績證明文件,且經營計畫應詳細說明農業經營與綠能設施的結合情形。
  • 營農地面型綠能設施:需屬於地方主管機關所定推動農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專案計畫範圍內,且經營計畫應詳細說明農業經營與綠能設施的結合情形。
  • 非營農型綠能設施:經營計畫說明農業經營與綠能設施的結合情形,因為此類土地本身就不適合農業生產。

💰 農業種電有百億貸款補助?

農地種電與設置其他農業綠能設施,對於農漁民而言,往往需要龐大的前期資金投入。為了協助農漁民減輕財務負擔,並加速綠能政策的推動,政府推出了**「百億農業綠能貸款專案」**,提供了高達 100 億元的貸款額度。這項專案結合了兩大貸款來源,分別是:

  1. 農業節能減碳貸款:由政府部門提供 30 億元的額度。
  2. 農業綠能設置貸款:由全國農業金庫提供 70 億元的額度。

這項專案不僅提供資金,更以相對優惠的利率和彈性的還款期限,鼓勵農民與企業投入綠能設施的設置。

貸款種類

農業節能減碳貸款

農業綠能設置貸款

貸款對象

農漁民、農漁民團體及農企業

本國自然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企業

每期貸款額度

3,000 萬元(以實際所需金額 90% 為限);可專案申請提高至 12,000 萬元

最高不逾設置綠能發電設施計畫的 90% 成本

貸款利率

1. 農漁民: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 0.055 % 計息(目前為 1.165 %)
2. 農漁民團體及農企業: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585 % 計息(目前為 1.665 %)

依農業金庫定儲利率指數(月調) 至少加碼 0.798 % (目前為 2.13 %)

貸款用途

購置沼氣、太陽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農林植物、國內農業事業廢棄物,直接利用或經處理以產生能源之農業相關機械設備或設施。設置設施者,應檢具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或土地變更編定同意函。

設置再生能源設施與農業經營相結合之生產模式所需資金。

貸款期限

含寬緩期 3 年,合計最長 15 年

含寬緩期 3 年,合計最長 15 年

這項貸款專案受理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農地種電影響?優缺點?

農地種電的核心挑戰在於如何平衡**「發電收益」「農業經營」**。雖然它為地主帶來了巨大的經濟誘因,但也伴隨著不少潛在的風險與問題。

優點

缺點

在農地地主租給光電業者,租金比租給農夫多了 4 倍左右。

在光電板下陽光不足,可能不利於某些農作物的生長。

地主在維持農業經營的同時,還可以獲得額外的光電收益。

農地若未耕作容易長雜草,長高後不僅難以清除,也可能遮擋太陽能板影響發電效率。

地主與光電業者合作,可由業者負擔大部分光電板的設置費用,降低地主的資金壓力。

政府難以有效追蹤農地的農業經營事實,導致出現「假種田,真賣電」的現象。


農地種電爭議

農地種電從政策推動之初,便伴隨著諸多爭議。這些爭議主要圍繞在**「土地利用」「糧食自主」**兩大核心問題上。

農地種電應該已經停擺?

在 2020 年以前,小面積光電與林地光電的爭議頻傳。為了避免農地因光電板的進駐而破碎化,政府修正了《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新規定旨在嚴格限制農地變更為光電設施的用途,特別針對 2 公頃以下的農地。只有在**「已經被其他用地包圍、夾雜之零星農業用地」**,才能向地方政府申請變更。至於面積介於 2 至 30 公頃的農地,則需經過地方政府審查,並獲得農委會同意後才能申請變更。

這項政策修正,讓除了「不利農業區」與「低地力農地」外的農地,幾乎都無法再進行「上面蓋光電板、下面種田」的「農地種電」模式。

然而,爭議並未因此平息。例如,在屏東沿海的東港、林邊、佳冬、枋寮等被劃為**「嚴重地層下陷地區」**的區域,儘管符合「農地種電」的條件,但這些地方卻是著名的蓮霧、芒果與水稻產地。大批光電業者的進駐,仍可能壓縮這些知名農作物的種植空間。

此外,台南市在推動「陽光電城」政策時,也承諾將兼顧能源轉型與環境永續,並建立嚴格的審查機制,杜絕**「假養殖、真種電」**等爭議情況的發生。這顯示出地方政府在面對綠能發展與農業保護時,所面臨的兩難。

農地種電租金多 4 倍?農地種電竟多不屬於農業用地?

農地出租給光電業者,其租金通常比出租給農民高出約 4 倍,這使得地主更傾向與光電業者合作。而只要小面積農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在審查上相對容易通過。一旦變更為此類用地,未來要再變更為其他用途時,就不再需要經過農委會的審查,這也就可以規避農地種電需要維持農業經營的規範。

這導致許多原本的農地,因為高額的租金收益,變成了非農業使用的土地。由於出租給光電業者的利潤極高,地主將來把土地恢復為農業用途的意願將會非常低,這也讓農地種電的爭議持續發酵。


🌿 農電共生可能再推動嗎?

在 2020 年後,政府部門暫停了大部分的「農地種電」推動,轉而優先發展**「漁電共生」。然而,要達成 2025 年農業綠能發電量 9.0 GW 的目標,單靠漁電共生仍然不足。因此,政府近年來開始規劃「農地種電示範區」**,試圖在嚴格規範下,重新尋找「農地」與「光電」的平衡點。

  • 農地種電推動案例:光電示範區 彰化縣大城鄉因地理位置偏遠且有地層下陷疑慮,成為政府規劃的首個農地種電**「示範區」**。在 2023 年 2 月的說明會中,政府計畫劃定 339 公頃的土地,並由政府遴選光電業者,視地主意願出租土地建設光電。原承租農民也可以選擇與業者合作,發展「農電共生」或「畜電共生」,這項計畫並非強制性,旨在透過示範區模式,探索出一條可行的農電共生之路。
  • 農地種電推動案例:台糖「曙光計劃」營農型光電 寶晶能源在 2022 年加入台糖**「曙光計劃」,在嘉義大林案場推動「營農型光電」**。他們計畫在光電板下栽種有機大黃瓜與南瓜,成為台灣首座成功的「營農型」光電廠。這個案例證明,只要技術與管理得當,農地與發電是可以並存的。

農地種電常見QA

Q1:農地種電的租金真的比租給農夫高嗎? A: 是的,通常出租給光電業者的租金比出租給農夫高出約 4 倍左右,這是吸引地主投入的主要原因。

Q2:我的農地可以直接申請種電嗎? A: 除非你的農地被政府劃定為**「不利農業區」「低地力農地」**,否則大多數農地是無法直接申請種電的。現在的政策嚴格限制了農地變更為光電設施的用途。

Q3:所謂的「營農型」光電是什麼意思? A: 「營農型」光電指的是在設置光電設施的同時,必須以農業經營為主要用途,確保土地的農業生產功能不被影響。

Q4:農地種電對房地產投資有影響嗎? A: 對於農地投資者而言,農地種電提供了新的收益來源。然而,這也伴隨著政策風險。若政府的補貼與躉購費率未來有所調整,收益可能會不如預期。此外,農地若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其土地價值與未來發展潛力也會產生變化,投資人需謹慎評估。


💡 觀點與建議:綠能轉型下的不動產投資新思維

在綠能政策的推動下,不動產市場也迎來了新的變化。農地不再僅限於農業生產,其「發電」潛力使其價值被重新定義。對於不動產投資者而言,這既是機會也是挑戰。

1. 投資機會:尋找潛力農地 在政府劃定的**「不利農業區」「地層下陷區」**內,土地價值原本偏低,但由於具備了發展綠能的潛力,其投資價值可能被大幅提升。投資人可以關注這些區域的農地,並深入了解相關政策,評估其出租給光電業者所能帶來的長期穩定收益。

2. 投資風險:政策與法規的不確定性 政府的綠能政策與法規並非一成不變,未來補貼的調整、審查的趨嚴,都可能影響農地種電的收益與可行性。投資人在進行投資前,應詳細研究相關法規,並將政策變動的風險納入考量。

3. 不動產價值重估 農地種電的收益,可能會影響地主對土地的價格預期。若一片農地能夠同時帶來農業與發電的收益,其整體價值將會高於僅用於耕作的農地。這也意味著,在不動產市場中,具備綠能開發潛力的農地,可能成為新的投資標的。


結語:永續與收益的平衡點

農地種電,作為實現**「2050 淨零碳排」**目標的重要路徑之一,其發展是必然趨勢。它為農地地主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收益,也為國家的能源轉型貢獻了力量。然而,其背後所衍生的「假種田、真賣電」、「土地利用失衡」等爭議,也值得我們深思。

未來的「農地種電」,將不再是單純的發電,而是一種**「農電共生」**的全新模式。它要求我們在追求綠能收益的同時,也必須兼顧糧食安全與土地的永續利用。政府透過示範區與嚴格審查的機制,正是希望能夠找到這個平衡點。

對於所有關注此議題的人來說,不論是農地地主、投資人或是社會大眾,我們都應以更全面的視角來看待「農地種電」。它不僅關乎個人的收益,更影響著台灣的能源未來與土地的永續發展。

 

揭密綠金新浪潮!農地種電真的能年收百萬?一篇文看懂申請、優缺點與風險全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