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進駐北士科 新光人壽今登3大報頭版廣告:化解僵局 成就國家公益

聯合報/ 記者 楊德宜 /台北即時報導

新光人壽昨宣布放棄北士科T17、T18地上權,將與北市府討論合意解約,輝達進駐北士科議題可望落幕。新光人壽今天在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的頭版刊登半版廣告,標題為「新光人壽化解僵局 成就國家公益」,列出5點說明,內容指出,「本公司已盡力配合,惟三方各有立場,共識難以達成」。


針對外界非議,新光人壽今天在三大報刊登頭版半版廣告,列出5點說明,「一,主動化解僵局,以國家公益為先」、「二、地上權之取得及開發進度依法合規」、「三、堅守原則:不向納稅人請求未來損失之補償」、「四、本公司已盡力配合,惟三方各有立場,共識難以達成」、「五、改變投資策略,呼籲共創產業未來」。


新光人壽的聲明指出,對於最關鍵的爭議,在於外界擔憂的「圖利」與「補償」問題,鄭重澄清,第一,從未要求北市府補償未來損失,第二,商業機制必非圖利,第三,北市府要求提報金額:北市府在否決前述方案後,反覆要求本公司提報解除契約的補償金額,以便送市議會審議。然本公司基於「不應由納稅人補償」之初衷,從未同意、亦未曾提出請求。


新光人壽表示,「輝達公司4月間主動接觸,希望本公司移轉北士科T17、T18地上權,惜未獲北市府同意,但本公司始終致力尋求三方共贏之方案。僵局之形成,在於各方立場與限制不同:輝達公司堅持須自行興建總部;然北市府囿於現行契約及避免圖利之法規框架,主張建物須興建完成後始得移轉,亦拒絕輝達公司共同參與地上物之興建。


本公司雖同意配合北市府要求,提出完工後再移轉等變通方案,惜未獲輝達同意,致使三方無法達成共識,與輝達之備忘錄亦因時限到期而失效,很遺憾輝達公司無意展延。


本公司則於10月12日第二次函請北市府啟動地上權契約規定之協調機制,共尋輝達公司進駐本案基地之最佳解決方案,惟未獲北市府同意」。


新光人壽表示,「深知輝達來台對台灣產業的重要性,亦感謝過程中各界善意的督促。為促成此椿美事,本公司董事會出於維護國家最大公益為考量,決議改變原投資策略,以合意解除契約方式,放棄原有投資獲利之機會,以化解僵局,亦讓最近紛擾不已之本案畫下句點。


倘若本公司的退讓能為台灣開創更輝煌的產業遠景,本公司相信,這不僅符合全民企盼,更是企業善盡社會責任之積極作為。


本公司在事件過程中深刻感受到法令不能與時俱進之困擾,以及公務人員受到「避免圖利」框架的桎梏而憂讒畏譏,不敢採取開創性作為的難處。本公司由衷冀盼,未來法規能更加開創精進,讓政府與民間在推動重大建設時能有所依循,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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