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地有三七五租約 可減稅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民眾申報遺產稅,若被繼承人名下土地仍有「三七五租約」未終止,在計算遺產價值時,依規定可減除土地現值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只要以三分之二土地現值計入遺產即可。

台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申報遺產稅時,不動產價值應以死亡當期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計算;但若該筆土地仍有三七五租約存續,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未來若地主申請終止租約並收回耕地,須補償承租人當期公告現值的三分之一,因此在遺產稅申報時,應先將公告現值扣除這筆可能支付補償費用,再計入遺產總額。

舉例說,小張(化名)2025年1月1日過世,遺留三筆土地,公告土地現值合計5,400萬元。繼承人原依公告現值申報,國稅局查核發現,三筆土地謄本均註記有三七五租約,依法應減除公告值三分之一,最終核定遺產價值為3,600萬元。

遺產地有三七五租約 可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