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記者徐義平/專題報導
高房價衝擊導致買不起房,連房租也節節高漲,在居住負擔不斷加重的情況下,不但造成不婚情形日益嚴重,甚至出現結了婚也不願生小孩的普遍社會現象,導致少子化加劇,甚至演變成國安議題。
為支持婚育家庭,行政院日前祭出三項「穩居」政策,第一箭是中央社宅的2成比率優先提供給婚育家庭,包括新婚2年內、以及育有0至6歲幼兒的家庭,預計3年將提供1.1萬戶「婚育宅」。
房產業者指出,目前社宅租期一般為3年加3年,也就是最長6年,但婚育宅除優先將2成中央社宅提供給婚育家庭外,針對育有6歲以下的育兒家庭,再加碼租期最長可達12年,也就是子女小學畢業前都可以住在房租較市價便宜的社宅。
社宅20%作婚育宅 育兒家庭最長租期12年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政策鼓勵生育,在協助生育家庭降低居住成本負擔方面其實相當努力,而育兒家庭租期最長12年,也可趁居住在社宅的時間多存點錢,當做日後子女養育或者購屋基金。
不過,婚育宅數量畢竟有限,須搭配其它政策補助方式,滿足其它需求家庭。因此,穩居政策第二箭是針對婚育家庭的租金補貼加碼,其中登記結婚2年內的新婚家庭加碼補助50%,也就是可以獲得1.5倍的租金補貼,且每多生1胎再加碼補助0.5倍,而包租代管政策則每年每戶補助兒童安全住宅修繕費用6千元,到2032年粗估48萬戶家庭受惠。
婚育家庭租金補貼加碼50% 有感降低負擔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表示,中壯年的育兒族群現況是「上有老、下有小」,尤其經濟壓力最沉重的一群人,社宅保留相當比率給婚育家庭,以及增加租金補貼額度,的確能夠有感降低其經濟負擔。
高力國際不動產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表示,「住宅法」上路後,合宜住宅中10%只租不售、租期10年的數量,優先提供安置弱勢族群,算是台灣住宅政策的里程碑,而當前社宅的擴大辦理,甚至推出婚育宅政策,不但要解決住宅問題,更是要解決住宅問題衍生的社會問題,包括租賃市場長久以來高房租、低釋出、低度管理的課題。
雖然房市、社會對於補貼措施往往以意識形態的價值觀批判,認為資源再分配牴觸資本主義進步的原則,也長期弱化弱勢翻身的動能,甚至可能形成個案性扭曲社會福利的狀況,但面對城市、人口生產力衰退的核心競爭力議題,與各個先進國家相比,目前的婚育宅的各項配套應是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