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記者徐義平/專題報導
目前一般社會住宅最長租期6年、「婚育宅」政策拉長到12年,內政部研議的使用權住宅長達20年,若中央真的推動,對於婚育家庭來說,可一舉住到小孩高中畢業、甚至上大學,屆時將減緩因租期屆滿要搬家而衍生的國中學區分配問題。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表示,台灣推動使用權住宅理論上可行,若售價定為營造發包成本價,則20年期售價可能比租金更為划算。但台灣民眾守法意識有待觀察,須訂定嚴格條件禁止轉租、轉售、債權讓渡等,並有嚴謹的回收規範,否則期限屆滿後可能會成為燙手山芋。
社宅租期最長6年 婚育宅最長12年
根據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出租住宅及社會住宅租賃管理作業辦法第五條規定,一般戶社會住宅以3年為1期,期滿可續約1期,也就是3年加3年,最長以6年為限。而近期推出的「婚育宅」政策,針對育有0至6歲的婚育家庭,只要符合申請社宅資格,政策上路前,租期最長為6年,現在則一舉拉長至12年,直接再增加1倍租期。
房產業分析,婚育宅的12年租期,若從小孩0歲便開始入住,12歲準備要上國中一年級時,社宅租期便已屆滿,後續父母為了小孩能夠就近讀書,不是選擇在附近租屋就是買房;但若是入住的是蛋黃區社宅,通常要買房的難度較高,甚至很大機率還是要到較外圍的區域買房,此時又會出現通勤上學或轉學等問題。至於20年期的使用權住宅,則可有效解決小孩從小學到國中的完整就學考量。
社宅數量有限 排隊抽籤隊伍恐更長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20年期的使用權住宅對於可申請民眾當然相對划算,目前實務上通勤、學區等問題,若租金夠划算,其實民眾都可以克服,但現在似乎問題出在社宅數量有限,租期拉長至20年是否會導致排隊抽社宅的隊伍更多更長,甚至有資源被長期占用的疑慮。
高力國際不動產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表示,將使用權住宅年限拉長至20年,是試圖在「租賃時間短」與「高房價」之間,搭建一座中繼橋樑。對於婚育家庭而言,不僅解決社宅「6年大限」的居住焦慮,更關鍵的是保障學區的連續性,避免孩子因居住變動而被迫轉學,這是解決居住需求之外的生活配套政策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