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種建築用地(丁工)使用整理與審查重點

丁種建築用地(簡稱丁工)是近年來企業尋求設廠或營運空間時的重要選項之一。其用途廣泛,建蔽率與容積率在多數縣市也給予較高彈性,尤其在桃園市這類產業重鎮,更是眾多中小企業關注的標的。以下將整理丁工用地的主要使用項目、低污染事業認定機制,以及與乙種工業區的實質差異,供企業與投資人參考。

丁種建築用地(簡稱丁工)是近年來企業尋求設廠或營運空間時的重要選項之一。其用途廣泛,建蔽率與容積率在多數縣市也給予較高彈性,尤其在桃園市這類產業重鎮,更是眾多中小企業關注的標的。以下將整理丁工用地的主要使用項目、低污染事業認定機制,以及與乙種工業區的實質差異,供企業與投資人參考。


🏭 丁種建築用地的29項法定用途

丁種建築用地的使用原則,以低污染產業與附屬用途為主,核准項目多達29項,重點整理如下:

  1. 工廠及相關生產設施(需為低污染事業)
  2. 附屬辦公室
  3. 附屬倉庫
  4. 附屬生產實驗或訓練設施
  5. 附屬單身員工宿舍
  6. 附屬露天設施或堆置空間
  7. 附屬停車場與相關基礎設施
  8. 污染防治設備
  9. 工廠對外通路
  10. 與工廠產品相關的買賣業務(不得獨立經營)
  11. 高壓氣體製造設備與附屬設施
  12. 工業技術研發與開發空間
  13. 汽車修理業
  14. 倉儲設施(不包含賣場)
  15. 綠帶與遊憩設施
  16. 工業區內核准設置的幼兒園
  17. 工業區內核准設置的托育機構
  18. 社區安全設施
  19. 標準廠房
  20. 加油站及加氣站
  21. 各類公共與公用設施
  22. 運輸與倉儲設施
  23. 轉運中心
  24. 就業訓練與創業輔導設施
  25. 試驗研究空間
  26. 專業辦公大樓
  27. 環境保護與景觀維護設施
  28. 企業營運總部(須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29. 其他經核定之工業相關設施

🔍 丁種建築用地使用須配合「低污染事業」審查機制

丁工用地最常見的審查限制在於是否符合「低污染事業」認定。根據桃園市及相關主管機關規定,說明如下:

基本定義

  • 新設工廠:105年1月29日後成立者
  • 既有工廠:105年1月28日前已設立者
  • 原生產事業:與既有工廠產業類別前兩碼相同之產業

低污染事業認定原則

  • 一般來說,不屬於高污染附表所列行業者,即視為低污染事業。
  • 若為既有工廠轉型、復業或變更用途,仍可憑環保許可文件申請為低污染事業。
  • 特定附表所列行業,只要無重大違規紀錄且提出污染防治計畫,經桃園市政府專案小組審查通過,也可認定為低污染事業。

特別注意事項

  • 若曾取得過認定者(含環保查詢、工廠核准等),不必重新申請認定
  • 某些既有工廠在歇業後五年內,仍能申請復工並沿用原事業範疇。

🆚 丁種建築用地 vs 乙種工業區

雖然丁工與乙工皆屬於合法可設廠之工業用地,但其本質與使用彈性略有不同,彙整如下:

項目

丁種建築用地(丁工)

乙種工業區(乙工)

主要用途

中小型低污染事業

一般工業及部分中度污染事業

管制強度

高(須符合低污染審查)

較低(依都市計畫劃定)

建蔽率

多為 70%

多為 60%-70%

容積率

桃園常見 300%

多為 140%-210%

可設置項目

包含企業總部、專業辦公大樓等

多以生產設施為主

審查流程

須經環保與經發局審認

依建照與土地分區規定辦理


🔎 結語與實務建議

丁種建築用地提供了相對彈性的建蔽與容積空間,加上附屬使用範圍廣泛,是許多中小企業設廠、倉儲、研發及企業總部進駐的首選。不過,其最大門檻仍在於是否屬於低污染事業,建議企業在初步規劃設廠或搬遷前,務必:

  1. 審慎檢視自身產業是否符合認定條件
  2. 評估所在地建蔽率與容積率配比
  3. 提早與地方政府(如桃園經發局)接洽審查程序

唯有事前規劃充分,才能有效降低營運風險,達成長期使用效益。

丁種建築用地(丁工)使用整理與審查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