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3-3期 業者籲ESG占比上調

工商時報  呂雪彗

本土供應鏈齊喊話,分數應調至25~30分,建議參考英日韓能源韌性評分標準

風電3-3期選商規則草案出爐,經濟部取消國產化強制項目,取而代之推出ESG積分項目。惟風電本土供應鏈投入鉅資興建廠房設備,3-1、3-2期開發案卻面臨逆風恐有「斷鏈」危機,供應鏈業者齊向經濟部喊話,建議ESG占比應由10~15分調高為25至30分,且需達一定分數占比才合格;另專案執行能力應將能源韌性、能源安全納入項目之中,讓供應鏈充分參與3-3期商機。

業者表示,英、日、韓等國將產業促進列為國家安全及能源韌性評分標準,考量地緣政治風險,建議台灣比照參考。

經濟部產發署13日邀集世紀風電、華新麗華、大亞電纜、華城電機、台船、中鋼、漢翔、永冠能源、西門子、台灣維特斯、台朔重工及南亞塑膠等40多家本土供應鏈,以及多個產業公協會,出席風電3-3選商機制ESG規劃方向產業意見徵詢會。

3-3期選商草案中,開發商履約能力評分審查以開發商實績、財務能力及專案執行能力等三大項組合,供應鏈業者認為,其中ESG積分僅10~15分占比太低,很難吸引開發商結合本土供應鏈合作意願,業者呼籲分數應拉高25至30分,且需達一定分數占比,例如10~15分才合格;另ESG內容應要更具體,建議配分比例比照3-2期。

業者並建議,專案執行能力(含ESG)占比應該提高。能源安全、能源韌性建議納入項目之中;運維也要包含在內,包括應變速度;並強調ESG項目一定要對台灣有正面影響部分,不能拿國外做的ESG來寫作文。尤其,ESG承諾後執行的管考機制及罰則應清楚明確化。

英日韓都有相關「產業促進」評分標準,其中英國宣布將投入3億英鎊,強化供應鏈本地化,減少對進口設備依賴;南韓則在風電標案中優先考量技術自主性與能源獨立性,以確保國家安全;日本則訂定目標2040年本土供應鏈的設備占60%以上。業者強調,在地採購是地緣政治風險的國安考量,國際趨勢對能源韌性都有考量,建議經濟部應列入台灣選商參考。

風電3-3期 業者籲ESG占比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