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首批造林碳匯土地標租流標 未來擬縮小土地面積

中時即時  吳靜君

國產署今年首批國有地自行標租造林、種植碳匯,共計3處包含花蓮光復鄉、台中市清水區與台南市新化區土地,底價224.8萬元,結果流標。財政部官員表示,依據環境部註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的資料顯示,自願減量所需土地大約在0.6到2公頃土地之間,未來國產署自行標租造林種植碳匯土地,擬朝向縮小土地面積的方向進行,以符合市場需求、推進台灣達成「2050淨零碳排」目標。

財政部首批國有土地標租造林、種植碳匯土地,盤點出3處土地,分別為花蓮縣光復鄉,面積25.32公頃,權利金底價75.9萬元;台中市清水區20.04公頃,底價60.1萬元;台南市新化區29.6公頃,底價88.8萬元,首批權利金底價共計224.8萬元已開標,卻因未標脫而引發外界關注。

財政部官員檢討這次流標原因後表示,首批標租土地財政部選地原則在於「同一縣市、整合面積20公頃以上」,惟從環境部註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中發現,造林種植碳匯所需的土地面積僅在0.6到2公頃之間,不需要到20公頃。

目前國產署內部檢討,未來推出的造林種植碳匯標租案,面積是否要如首批這麼大,未來是否重新選地、還是原址重新招標、抑或重新招標時間,都在檢討規劃中。

根據國產署自行標租國有土地造林、種植碳匯的規定,投標公司營業登記項目必須為「造林業」且無停業登記情形,並且不接受共同投標,訂約權利金以每公頃3萬元計算、年租金以申報地價的總額1%計收。

租賃期限為10年,承租人(得標者)可以申請換約續租3次,亦即最長可以租40年,如果承租人不續租,則可以申請終止租約返還土地,不可以自行轉讓租賃權。此外,得標廠商必須在取得土地的第2年開始進行苗木種植作業,並依據經營情況向標租機關申發「國有土地提供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意向書」;後向環境部申請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並回饋10%給標租機關。

財政部官員表示,首批招標確實有不少廠商詢問,但未表達法規意見,財政部暫時也未擬再修正法規。

國產署首批造林碳匯土地標租流標 未來擬縮小土地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