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 發行穩定幣 跨出關鍵一步

經濟日報 記者黃于庭、廖珮君、余弦妙/台北報導

國內有望開始發行穩定幣了。行政院昨(2)日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為台灣虛擬資產監理邁出關鍵一步。昨日通過的草案,在穩定幣監理與金管會原版本有三大差異,包括發行與贖回規定、支付利息或收益限制,以及內控及資安管理。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表示,草案對「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及「穩定幣」發行人建立完善且明確監理框架。卓榮泰表示,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金管會積極與立院溝通,早日完成立法,並邀集央行等相關機關及業者研商後續子法,以利未來法令公布後可儘速完成相關配套。

金管會去年6月27日將《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送院審查,昨日行政院通過的草案版本與原版有些微差異。官員指出,美國《天才法案》(GENIUS Act)於7月通過,穩定幣監管與應用在國際備受討論,為健全監理架構與產業發展,特別參考美國《天才法案》、歐盟MiCA及香港的穩定幣條例等,針對穩定幣增訂草案條文。

官員表示,兩個版本主要差異是針對穩定幣明定三大方向,第一是穩定幣發行與贖回均須按面額為之,不可折價贖回,且發行人不得拒絕持有人贖回;第二,穩定幣發行人不得就其發行的穩定幣支付利息或收益給持有人;第三,穩定幣發行人應就穩定幣發行與贖回,建立並維持有效的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及資訊安全管理機制,相關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訂定,即特別授權子法另訂規範。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昨日指出,行政院已指示金管會後續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推動法案完成立法程序,法案通過後,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指定。

政院拍板《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 發行穩定幣 跨出關鍵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