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編輯:陳念宜
內政部近期推動建築能效揭露制度,將建築能效資訊納入不動產租售必要揭露項目,台北市政府率先推出「房屋稅節能減稅優惠」,從今年7月1日起,首次取得建築能效標示第一級以上的房屋即可享房屋稅標準單價減徵5%的優惠。中央鼓勵其他縣市跟進。台中市、高雄市表示已有相關措施,桃園市也表態跟進。
為推動近零碳建築政策並強化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度,內政部公告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從本月1日起,交易不動產時須揭露是否已取得建築能效標示等資訊。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所長王榮進引述最新數據,顯示全國已有3萬4千多戶揭露取得建築能效標示。他說:『(原音)我們有一個台灣建築中心的「綠建築、智慧建築、建築能效標示通過案件查詢網站」,你只要進入那個網站裡面,你點建築能效就可以進到查詢,輸入的方式很方便,你可以直接用地址或地號,甚至你可以只查行政區,比如說我想買南港區的建築物,那我想知道台北市南港區到底哪一些建築物有拿到這個能效標準的話,你可以在我們的查詢欄位上輸入台北市南港區,然後按查詢,它就可以出來。』
台北市在今年2月宣布推出全國首創的「房屋稅節能減稅新政」,從今年7月1日起,凡是首次取得建築能效標示第一級以上的房屋,即可享有房屋稅標準單價減徵5%的優惠。對此,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樂觀其成,也鼓勵其他縣市跟進。他說:『(原音)我們鼓勵各個地方縣市政府依照各自財力的狀況來鼓勵。事實上,對大台北地區來講,我個人過去所做的研究裡面,它也是全台灣熱島效應最高的地方,所以它這些相關的綠能措施跟鼓勵的減稅其實是非常必要的,所以他們願意推動這樣的措施,我們都給予積極鼓勵。』
六都中,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意跟進,明年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時,不排除研議通過類似措施,符合資格的房屋最快後年可享減稅優惠;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則表示,根據相關要點,2014年起,台中市取得綠建築標章的建築物都享有房屋稅標準單價減徵5%的優惠;高雄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也表示,2014年起,凡是設置景觀陽臺、通用化設計空間或綠能設施的建物皆可享「免繳納回饋金」等獎勵,希望藉此加速危老建物的改建意願,以改善都市景觀與提升居住安全。(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