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租金補貼政策提供公益出租人包括房屋稅、地價稅及所得稅等三稅減免。根據國土署最新報告,二〇二四年全國公益出租人所得稅減免戶數近四十四.一萬戶,對比二〇一七年政策上路初期僅四.七六萬戶,八年來多出近四十萬戶房東「陽光申報」。
三稅減免 8年增40萬房東主動申報
二〇一七年「住宅法」修正案上路,若將房屋出租給申請租金補貼的租屋族,該戶出租住宅的房屋稅、地價稅及所得稅,政府自動提供房東減免優惠,其中所得稅每月免稅額度為一.五萬元,超過部分才需要申報租金所得,另房屋稅、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稅率徵收。
高力國際不動產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指出,過去台灣租屋市場被形容是「灰色經濟」,整體租屋需求估超過一〇〇萬戶,不僅缺乏管理,產業規模都難以調查與分析;但隨著公益出租人制度搭配稅負減免、租金補貼,加上租賃住宅服務的制度化,不到十年就達成過去無法達到的效果,間接強化囤房稅等執行力道。
國土署最新報告顯示,公益出租人三稅減免制度二〇一七年上路,適用公益出租人所得稅減免的房東人數僅四.七六萬戶,二〇二〇年突破十萬戶,二〇二三年衝上二十六萬戶,二〇二四年更大幅升至四十四萬戶,年增高達六十九.三%,一年就有超過十八萬戶房東「陽光申報」。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認為,公益出租人三稅減免制度讓房東納稅走向正常化,政府不但提高所得稅收,有助租屋市場健全發展;若以最新租金補貼有效租賃契約,去年第三季底已達七十一.七萬件,估未來公益申報的房東將持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