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陳志偉/財團法人加百列福音傳播基金會家庭事奉中心主任(桃園市)
賴清德總統就職兩周年,面對少子化提出「零到十八歲成長津貼」,發放每名孩子每月五千元成長津貼。然而,五千元「成長津貼」政策的推出,究竟對減緩少子女化的繼續惡化有無幫助?
其實,任何可以刺激年輕人願婚願生的政策,關心台灣未來的人都應歡迎;但問題是錢撒下去,是否可以達到預期目標,恐非規畫政策者說了算。正如,應該沒有人認為台灣不需要相當程度的國防武裝;但錢撒下去,是否可以達到嚇阻敵人的預期目標?也不是總統或國防部說了算,縱使將軍當眾流淚也沒用。
身為學者,必須不厭其煩地提供一個邏輯,給關心少子女化的朋友;亦即,任何攸關少子女化的政策,不能只是為了「減少負擔」。且生產過後、等到一定時間才會發生的「補助」,幾乎不會有效果;因為最沒有負擔的方式,就是「不生」。就算領了政府補助,為人父母者還是要負擔若干養育成本。故類似的政策,只能降低年輕父母的負擔,卻不會產生「促進」生育的動機。
這個邏輯不是因為撒幣錯誤,因為當此少子女化危機嚴峻之時,全國人民都應認知,每一個出生的孩子都已是國家的公共財,這些孩子是未來國家經濟、治安、國防、財政、醫療保健、社會福利的主要來源;全體國人都應為國家發展、為這些孩子的成長盡一分力,因此以納稅錢支出是有必要的。問題是,大概沒有人會因為一個月能獲得五千元,而改變原先不想生育的認知。因為就算父母領了五千元,也還要負擔其他支出、把屎把尿、半夜泡奶、情緒隨著孩子的哭聲而起伏,但這些只值五千元?
何況,六歲以後的「成長津貼」,這筆錢是「國家幫孩子存起來」,等到孩子十八歲時有一筆錢可支配,但之前父母親卻不能把這筆錢用在孩子身上。如此,如何能刺激年輕父母的生育動機?養育小孩的錢「生吃」都不夠了,「曬十八年的乾」對父母親有何幫助?
每個孩子都是國家的生產力,每個孩子造成的經濟價值,都不止幾千萬。為了國家發展,養成充足的警力、軍隊、醫療資源及社會福利等,政府不但應負擔孩子成長過程必要的費用,還須給一筆錢,讓為人父母者感受到,國家社會看見了他們為國養育孩子的辛勞。在生產時,政府就應給一筆足以讓年輕父母覺得辛苦生育孩子「值得」的費用,才能真正促進生育。
政府老是在幾千塊錢上下周旋,這些錢年輕人自己賺就有,當然寧願不生,也不要拿這些近乎施捨的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