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朱冠諭/桃園報導
因應都市熱島及極端氣候,桃園市政府正研擬綠化共生建築法源,透過容積獎勵推動建築綠化平台、複層式平台及植生牆三大措施,要讓綠意從地面一路延伸到建築立面及空中平台,拚明年上路。不動產公會肯定綠化政策有多重效益,但防水維護是後續推展關鍵。
桃園市都發局指出,建築基地因受限開發條件,平面綠化空間有限,市府因此著手修正「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同時研擬「桃園市綠化共生建築設施設置辦法」。市府今年三月赴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研商法規,已獲原則同意,相關法規預計本月報請國土署核定,完善後續法制作業。
都發局推動「綠化共生建築」新制,規畫三大綠化措施,「綠化平台」將植栽與景觀設計融入建築、「複層式平台」可作為社區集會、交流及休憩場所、「植生牆」則是將綠化延伸至建築立面,並結合外遮陽設計,降低建築外殼受熱,進一步減少室內空調能源使用。
都發局指出,若有建築設計導入綠化平台或複層平台,將可免計容積獎勵上限百分之十;有做植生牆則可免計建築面積獎勵無上限。
桃園市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周鑫世說,立體綠化是相當好的政策方向,業界也期待桃園能發展具城市特色的建築。過去綠化多集中在平面或屋頂,若能進一步延伸至建築立面,讓植栽真正融入居住環境,除可增加綠意,也有機會降低室內溫度,對建築、城市景觀都有正面效益。
周鑫世說,現行法規已有屋頂綠化及綠建築相關規定與獎勵,但針對立體綠化,仍缺乏較明確的鼓勵機制,若市府透過獎勵方式推動,相信能提高建商投入意願。不過,立體綠化有一定技術門檻,其中防水尤其重要,建商和市府後續都要多加注意,讓政策獎勵與工程品質能兼顧。
都發局指出,為避免建築植物日後缺乏管理,市府已將維護機制納入制度,新制將要求起造人在規畫階段提出維護計畫,並搭配回饋金及保證金制度,確保建築完工後,相關植栽及綠化設施仍能持續維護,避免立體綠化淪為一次性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