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內政部擬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租賃專法),修法方向出現重大轉折。據了解,原規劃納入「保障三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因擔心動搖房東出租意願,對租屋市場帶來副作用,這兩項修法已踩煞車,不納入此次修法。至於保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及遷入戶籍權益,以及「租霸下車條款」都將繼續推動,相關條文完成細節調整後,將再送行政院審查。租賃專法是行政院先前所列優先法案之一,不過因事涉房東、房客權益,政院、內政部在蒐集各界意見後,已針對修法方向做出調整。內政部最初修法草案,擬保障房客租期,訂約及續約合計至少三年,房東不得任意終止;另原本擬限制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的房租指數年增率。修法是希望提升房客居住穩定性,但經過討論,擔心修法「利大於弊」,這部分已決定暫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