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不動產出售稅金 新舊制大不同

中國時報 王莫昀

不動產繼承是許多家庭都會面臨的課題,然而多數民眾對於不動產繼承了解有限,特別是繼承的不動產後出售時該如何節稅,是不少家庭頭痛的難題。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提醒,繼承房產再出售時,要對遺產稅、財產交易所得稅與房地合一稅這3種稅務必須有基本了解,才能有效避免高額課稅!

繼承不動產時,首要面對的是遺產稅。不動產遺產稅的價值計算分為「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兩部分,若兩者總價與其他遺產價值總和未超過1333萬元,則免繳遺產稅。此外,配偶及親屬等繼承人還享有額外的「遺產稅扣除額」,扣除免稅額後,超出的部分才需課稅。

陳俊宏指出,遺產稅計算相對簡單,但繼承後出售不動產的稅務則較為複雜。出售時需根據不動產的取得時間與繼承時間,適用不同稅制:

1、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適用不動產取得及繼承時間均在2016年以前。2、新舊制可擇優申報:取得時間在2016年以前,繼承時間在2016年以後,可選擇適用新舊制中較低稅率。3、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適用於取得及繼承時間均在2016年以後。

新舊制稅賦的計算也不同,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在不動產出售時,依據「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兩部分,分別計算土地、房屋各自的價值占比,根據出售價格減去取得成本,並按房屋價值占比,對「房屋」部分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並且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如出售價格1000萬元、取得成本600萬元、房屋現值100萬元、土地現值300萬元,計入申報財產交易所得金額則為100萬,計算如下:〔(出售價格-取得成本)〕x〔房屋現值/(房屋現值+土地現值)〕,即〔1000萬-600萬〕x〔100萬/(100萬+300萬)〕=100萬。若不計入其他所得收入與扣繳,100萬元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對應所得稅率12%,需納稅12萬元。

也因房屋會隨屋齡折舊、土地隨時間漲價,房屋的價值占比會逐年下降,舊制的稅基通常較低,需列入所得稅的金額也會較低。

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大致上為不動產「出售價格」減去「取得成本」,並依據持有時間適用不同比例的稅率,若為繼承取得,持有時間則為被繼承人、繼承人的持有時間合併計算。未滿2年45%、持有2~5年35%、持有5~10年20%、持有超過10年15%;持有時間越短、稅率就越高。

繼承不動產出售稅金 新舊制大不同